|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西安市临潼区里头壹店理发店(周晓艳) | 92610115MACHLTUP34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401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403条。 | 2023年6月28日,对西安市临潼区里头壹店理发店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检查发现:1、刘卫卫等2名从业人员正在为顾客理发,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出示的健康证有效期至2023年3月30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2、自2019年9月28日至今(一年以上)未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 0.16 | 0 | 2023/07/19 | 2026/07/19 |
西安市临潼区你好柒月造型美甲店(史红瑞) | 92610115MAB0YT562X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403条。 | 2023年7月5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市临潼区你好柒月造型美甲店(史红瑞)剪子、推子等理发用具,在给顾客理发后未立即清理毛发、消毒;不能出示店内清洗、消毒记录,未设置消毒区,未见保洁设施;店内消毒柜内放有一次性围单、头套、使用后未清洗的围单(围单上有头发)。未按照规定对顾客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0.1 | 0 | 2023/07/19 | 202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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