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有关党内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立足医疗保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取得良好的成绩。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党组通过召开主题会议、邀请党校学者举办讲座等形式,组织医保系统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效,聚焦到谋划思考新时代医保工作目标方向、重点任务、方法路径等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上,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跑出西安医保加速度,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党的二十大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出破解路径和办法,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和成效。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学习重点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医保局通过召开党支部大会的方式,在李超同志带领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出新的要求。
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区医保系统普法工作。吃透精神、把握要义,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全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系统干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强化领导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
(一)发挥主要领导带头作用。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经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导,围绕宪法、社保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安全、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学法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医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业务指导。通过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临潼区《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临潼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规划有关法治建设要求,印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做到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
三、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营造法治氛围,推动行业自律
1、开展《基金监管条例》集中宣传。为坚决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我局组织开展了“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活动,自4月以来,我局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干部发放宣传手册、彩页1000余份、在政务大厅窗循环播放国家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在全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张贴欺诈骗保海报200余份,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同时积极利用好互联网等新媒体,通过在“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简篇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打击欺诈骗保相关信息、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投诉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2、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结合医保政策“六进”宣传活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组织配合好司法部门开展法律集中宣传等活动,如积极参加“宪法宣传周”、“宪法知识答题”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宪法》、《基金监管条例》等医保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度。
3、充分运用检查方式,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我局基金监管工作按照全面覆盖、精准打击的原则,有序开展。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重点通过病历、医药价格检查等手段,查处挂床住院、过度检查、用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行为。二是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处盗刷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三是对参保人员存在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医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和隐瞒外伤原因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截至目前,我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55家,按照定点服务协议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79家,追回违规金额310.05万元。其中检查定点医疗机构406家,核查住院参保人员300余人,现场纠正不规范行为50余次,按照定点服务协议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39家,追回违规金额294.05万元;检查定点药店249家,按照定点服务协议处理违规定点药店38家,追回违规金额15.99万元;全区内公开曝光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5家;暂未发现有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串换高值耗材医用耗材、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发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释义》,通过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提升执法人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在医疗保障领域着力塑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积极为工作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加强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培育执法骨干,在上岗执法后做到讲政策法规、将执法程序、讲政策效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和维护党和政府的优秀形象。本年度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有12名同志通过行政执法相关考试,为我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不断扩充执法力量。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仍需要提升。2023年度,我局成立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中心,共有12名同志通过行政执法考试,为我区不断扩充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量。但整体而言,我局仍需加强干部行政执法的培训,增加行政执法的经验。接下来,我局将积极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各项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信息化建设仍存在不足。由于部分干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间较短,对医保监管信息化建设认识不足。我局将在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的同时,认真梳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各项工作,对开展医保执法相关信息化建设积极进行总结和探索,更好为我区医疗保障事业提供服务。
五、2024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等法律,坚持把《社会保障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教育纳入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学内容。
(二)持续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积极参加市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做好《条例》学习解读,加强《条例》宣传引导,以学促用、学用相长,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能力,充分发挥《条例》教育指导作用。
(三)持续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完善监管常态化机制,坚持对辖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全覆盖、抽查对象全覆盖。持续巩固“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监管高压态势,强化重大典型案例曝光震慑,切实提高定点医药机构法制自觉,努力提升监管工作实效。
(四)大力夯实基金监管法治化基础。加大医疗保障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医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依法执法、权责明晰、严谨规范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新格局。
(五)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创新。要求全系统干部对标先进、对照一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聚焦年度重点,深入基层调研,找准差距不足,研究追赶超越具体举措。积极配合市局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专家库,为我区制定和完善医保政策提供“外脑”支撑。
(六)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开展全方位、高频次宣传,以“临潼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为窗口,定期发布医保动态,依托临潼电视台、美丽临潼、政府网站,借医保扶贫、执法检查下乡之际,宣传医保改革成果和惠民政策,稳步提升全区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六、结语
区医保局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聚焦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由主要领导以“跟执法”、亲自抓等形式,细化措施,举一反三,切实做到立行立改、标本兼治,规范监督、严格管理、确保实效。坚守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把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对工作的精细把控和高质量要求上,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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