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医保局

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西安市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医保发〔2021〕52号)精神,结合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系统普法首要任务,列入党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局系统普法工作。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一)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奋进力量,确保医保工作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准确把握医保工作政治方向。

(二)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组领导示范作用,凝心聚力开创医保工作新局面,自觉把医保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推动,坚持始终服务大局、助力中心。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双轮驱动”,实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三)守牢廉政底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习惯本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织紧织密制度笼子,深入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键岗位人员监督检查,持续锻造风清气正医保队伍。

二、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抓好医保领域普法工作。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为重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以案释法制度,扎实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

1、开展《基金监管条例》集中宣传。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通过举行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专题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解读《基金监管条例》的政策和规定,通过采取制作宣传标语、专题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基金监管条例》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高《基金监管条例》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2、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结合医保政策“六进”宣传活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组织配合好司法部门开展法律集中宣传等活动,如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进社区’”等活动,提高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作用。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基金监管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医保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的相关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方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新进医保执法人员,均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初施行,截至目前,我局性质执法骨干力量仍然较为薄弱,且对于干部行政执法的培训不足,缺乏行政执法的经验。我局将积极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条例的培训和宣传,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信息化建设不足。由于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时间较短,行政执法的经验较为欠缺,在行政执法信息化硬件建设方面存在很多不足。我局将在开展行政执法的同时,认真梳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各项工作,积极进行总结和探索,提升自身行政执法水平。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等法律,坚持把《社会保障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教育纳入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学内容。

(二)全面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积极参加市局《条例》培训,做好《条例》学习解读,加强《条例》宣传引导,以学促用、学用相长,不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充分发挥《条例》教育指导作用。

(三)持续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完善监管常态化机制,坚持对辖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抽查对象全覆盖。持续巩固“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监管高压态势,强化重大典型案例曝光震慑,切实提高定点医药机构法制自觉,努力提升监管工作实效。

(四)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每年4月“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制度,开展常态化“六进”宣传活动,组织医保政策、警示案例等集中宣传;积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强化线索案件查处工作技能,提高系统整体监管工作能力。

(五)大力夯实基金监管法治化基础。加大医疗保障执法证件申办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医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依法执法、权责明晰、严谨规范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新格局。

(六)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创新。要求全系统干部对标先进、对照一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聚焦年度重点,深入基层调研,找准差距不足,研究追赶超越具体举措。积极配合市局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专家库,为我区制定和完善医保政策提供“外脑”支撑。

(七)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开展全方位、高频次宣传,以“临潼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为窗口,定期发布医保动态,依托临潼电视台、美丽临潼、政府网站和医保扶贫、执法检查下乡之际,宣传医保改革成果和惠民政策,稳步提升全区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