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
一、检查准备
1、确定对象;2、明确任务;3、熟悉情况;4、制定方案。
一是确定检查对象。制定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方法、内容、步骤等;
二是编写安全检查表式检查提纲,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等。
三是查阅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是了解企业的基本安全生产情况;
五是检查执法人员证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至少应有两名执法人员,并出示安全生产监察员证件。
二、现场检查
1、出示证件;2、了解情况;3、现场检查;4、制作文书;5、通报情况;
首先出示执法证件;二是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了解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应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关于安全管理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三是查看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存在的问题、防护措施和改进措施(硬件);四是检查企业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自查、人员三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等资料(软件);
五是检查完毕后,应向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告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
六是对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制作统一的执法文书,由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签名后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将签有被检查单位意见的执法文书带回存档。
七是限期整改到期、待企业上交整改报告后,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三、行政处罚
1、立案决定;2、调查取证;3、处罚告知;4、处罚决定;5、处罚执行;6、批准结案
一是在检查时,确实需要行 政 处 罚的,应当立案;同意立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填写统一的立案审批表,报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决定立案,指定至少2名案件承办人,并明确主办人员。
三是调查取证:(1)询 问 笔 录案件承办人调查案件时,不得少于两人。询问有关人员应当制作统一的调查取证笔录。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在案件调查中,涉及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有关情况,必须要有证人证明情况属实。每件证据至少有2份互为佐证的证据。收集证据影音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物证鉴定结论书 证勘察材料调查取证除询问当事人或证人等有关人员外,可以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或取得相关书面证据材料,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经当事人认可,还可以制作影音证据;必要时可以请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勘察现场进行技术鉴定。
(3)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4)整理资料:询 问 笔 录、勘 验 笔 录、其它证据材料调查结束后,应当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并根据取证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充调查。
(5)提交调查报告案件调查完成后,主办人员应提交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应罗列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列出违法事实的处罚适用法律条款,并提出对违法事实的处理建议。调查报告违法事实及证据对违法事实的处理建议违法事实的法律适用行 政 处 罚—审查调查报告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6)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调查报告,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处罚告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3日内要求组织听证。处罚告知书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根据应急管理部门拟做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下达统一格式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6、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
四、文书归档
1、整理案卷;2、案卷归档监管3、文书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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