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件

西安市临潼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西安市临潼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实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聚焦聚力全市全区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全面推进《西安市临潼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有效发挥对法治临潼、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临潼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现线上“一端受理”、线下“一窗受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照后减证”,在更多行业领域深化应用行业综合许可证;在餐饮、便利店等领域探索开展“准入即准营”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理、一证准营”,不断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做优做强“临踏勘”远程服务品牌。建立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依托“秦务员”“秦政通”一体化政务服务办公平台,深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材料“四电”应用,完善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二)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巩固提升营商环境“1+18+5”制度体系,围绕18个国家评价指标和5个地方评价指标开展突破提升活动,推进实施并联审批、包容审慎监管等系列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全领域”发力、“全链条”提升、“全方位”保障、“全流程”监督,促进全区营商环境全面实现新突破。严格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规范统一,并及时在统一发布平台上发布,做好动态管理。全面落实“非禁即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三)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统筹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区、街道三级全覆盖,集中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避免和防止重复建设。根据《西安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健全数据共享开放协调机制,加快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完善数据共享考核评估机制,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和流程,加快推进部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供需流畅、安全完备的政务数据管理体系。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四)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动议、起草、评估、审核、审议、公布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三、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持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公职律师制度作用发挥,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党政机关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优先安排公职律师进入行政复议、法制审核等有准入门槛的岗位,完善公职律师常态化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公职律师的教育培训和职业保障。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情况督察,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从“有形覆盖”向“有效发挥”转变。

(六)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科学编制区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公众参与力度,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相关利益群体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建设规划、重大公共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的意见建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跟踪反馈,组织开展2022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活动,根据评估结果对决策事项进行调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四、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大气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和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基层行政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2023年年底前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八)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分领域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建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积极探索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探索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街道与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2023年年底前实现市、区、街道三级全覆盖。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九)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对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备案管理,实现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全覆盖,形成“有序衔接、相互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提升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水平,将区县总体预案纳入市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实现一键查询、随时调用,确保应急预案“一键通”。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应急制度,科学设置主体、分工、流程等关键内容,提升标准化处置能力。

(十)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探索制定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组建街道、村(社区)应急队伍,街道不少于30人,村(社区)不少于10人。定期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有效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和应急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通过网络、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一)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进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坚持诉访分离,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网上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质效。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和条件。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深化“府院联动”,加强与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的联络沟通,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会商研判,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人员准入管理,健全行政复议辅助人员聘用、使用、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听证、专家论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等工作制度,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分析研判制度,总结共性规律,避免重复出错,达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十三)提升行政应诉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低于75%,通知出庭率达100%。健全行政机关旁听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活动机制,常态化组织旁听庭审活动。扎实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行行政败诉案件通报、定期研判等制度,有效解决行政应诉案件数量高、败诉率高“两高”问题。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检察院开展行政监督,全面主动履行生效裁判,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办理反馈率达100%。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十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西安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办法(试行)》,组织开展述法评议活动,实现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全覆盖。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关键少数”有效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强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民事和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裁判执行情况、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反馈落实情况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十五)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配合中央、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组织开展我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等重点任务情况专项督察,总结实施情况、查找问题不足、交流推广经验。加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街道党工委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有效发挥司法所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打通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至少5名。

(十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的总结、培育和推广,加快2022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提档升级。

(十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调查研究的系列部署要求,健全完善领导“挂帅”常态化调研,以及分类解决、信息交流、督导检查等法治调研工作制度,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全面研究,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制定领导干部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党委政府集体学法活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