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临潼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临潼区税务局委员会在临潼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要求,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真抓实干,务实进取,着力构建税收环境法治化,积极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高全局税务干部执法素质和纳税人依法纳税遵从度,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临潼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局党委班子带头积极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党委书记、局长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的法治建设事项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税收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区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干部全员学法、深入广泛普法、刚柔并济执法,通过在税收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以法治课堂的形式,带领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各税务所的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同时,将集中学法作为党委会议题,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三、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区局党委按照减税降费回归常态化管理机制落实以前年度延续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每项政策能够服务经济,按照减税降费回归常态化工作要求,成立税费优惠政策办公室,党委书记、局长亲自部署、亲临一线具体指导工作,按月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开展减税降费工作例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会议纪要上报市局。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要求,按月向区政府汇报我局落实减税降费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同国库、财政部门的沟通,退税减税各项指标在市局名列前茅,为临潼实体经济贡献税务力量。

四、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规范税务自由裁量权运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两批次《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共计14项内容,对于首次发生下列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临潼区税务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多次对“首违不罚”清单进行详细解读,明确适用“首违不罚”事项、需满足条件、操作流程等具体规定,要求各税务所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2023年以来,截至目前,我局适用“首违不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13户次。

五、全力推进“三项制度”,夯实依法治税工作基础

区局党委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一)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方式和内容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参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已经公示了相关项目,同时在办税服务场所利用多种方式对纳税人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进行执法公示,并做到及时更新。

(二)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严格按照《陕西省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对罚款数额较大的做了具体规定。2023年,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17项,均为罚款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夯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63部,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站1台,设立法制工作室1个,能够严格按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将执法数据及时上传、标注,不断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执法音像存证平台应录已录7条,其中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事前实地核查7条。

六、服务区域重点项目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提质量

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制度是陕西省税务局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临潼区税务局重点项目“税务管家”团队持续创新定制“重点项目”服务举措。及时与区发改委对接更新各级重点项目名单,依托重点项目“税务管家”管理系统,完善项目基础信息和涉税信息,因项制宜,定制个性服务,针对性解决涉税需求,建立“一项一清单”工作台账,具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内容、建设起止年限、总投资额、完成投资额、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涉税信息及诉求等,对台账中内容做到逐条落实,逐条核销。2023年,临潼区各级重点项目共计75项,其中省级重点项目8项、市级重点项目62项、区级重点项目5项(部分大项目)。

七、拓宽争议解决渠道,建立临潼区“枫桥式”税务局

我局目前已建成以人民为中心的“枫桥式”税务局,制定《临潼区税务局推行“枫桥式”税务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五个方面进行落实,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地址设在区局法制工作室,制作了“申请人”、“被申请人”、“主持人”、“调解人”、“记录人”桌牌。在枫桥式税务局建设中,我局将法制理念和法制方法融入税收治理,构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新格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以“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工作更主动”为宗旨,在我局建成“枫桥式”税务局,以税收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税务管家为依托,全面加强“税+警”、“税+检”的协作机制,有效将涉税费争议、依法依规化解在基层,将干部职工的合理诉求、矛盾化解、解决,争取达到“小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访”。我局还有一大特色,不但调解纳税人缴费人的争议和矛盾,而且调解税务内部干部、职工出现的矛盾、纠纷。

为确保“枫桥式”税务局能准确、规范、高效处理涉税争议事项,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强化专业团队,提升人员素养。目前,临潼区税务局未设公职律师,为了有效的开展此项工作,成立三个专业团队:第一,为有序开展“枫桥式”税务局创建和运行,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和保障枫桥式税务局工作开展。第二,成立了以税务各业务科室建立涉税费业务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等税法援助服务的法律咨询中心;以涉税费矛盾调解和税务干部职工诉求矛盾调解的争议调解的两个中心。第三,在办税服务厅、各税务所设立争议一级调解团队---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配有专职调解员,配置“咨询调解岗”。截至目前我局已建立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6处,全部与区司法局联合挂牌,覆盖面达84.6%(含11个税务所)。负责涉税(费)争议收集、咨询解答和简易矛盾化解,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争议化解渠道。此外,临潼区税务局还设立“枫桥式”税务局二级团队,解决一级团队未能解决的问题。

“枫桥式”税务局创建以来,我局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涉税争议大幅减少,2023年,我局对内对外共处理税费争议、干部职工矛盾纠纷10余起,政府12345、税务12366举报投诉200余起,阻止事态扩大、稳定了人心、缓解社会矛盾,防止了纳税人、缴费人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到上级部门投诉、上访,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做到了“小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访”,发挥了“枫桥式”税务局的作用。

八、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我局坚持强化培训,不断规范管理,持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先后邀请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芳为我局全体干部讲解民法典热点亮点问题,结合相关案例分别对法人制度、居住权、民间借贷、婚姻法等法律问题、合同风险防控以及民法典对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重大影响等方面逐一详细讲解,通过培训,提升了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讲解新税收裁量基准(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知识讲座培训。

九、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退税减税工作,主要是针对已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细化,防范各种税收风险。

(二)持续推进三项制度,重点解决公示制度、音像记录

制度,结合金三系统不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三)对“首违不罚”“自由裁量基准”扎实推进,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四)落实重点项目“税务管家”制度,对任务清单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项目“税务管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服务企业,适当增加上门服务的次数,强化走访调研,注重服务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五)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提前规划,拓宽思路,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注意宣传活动的创新性和亮点。

2023年,在临潼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其他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临潼区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税收法治现代化建设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临潼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