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潼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法治督察为驱动,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网上信访‘七步工作法’新模式”获得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现就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服务为民,政府职能依法履行更加全面
一是“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健全线上“一端受理”、线下“一窗受理”政务服务模式,“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85.1%,网上可办率96%。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8845件、项目备案2006件、各类行政许可及关联业务6313件。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全区256项行政许可事项运行,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创新踏勘工作方式,在全市率先启动“云踏勘”系统,全面开启“远程不见面、办理更及时”的踏勘服务新模式,被省发改委“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专题报道。落实包容审慎“三项清单”,办理免予处罚案件34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400余件,对“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企业1946户、餐饮经营户23户、学校幼托机构8户。
二是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全区政法机关负责人走访企业15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4场,举办民营企业调研、座谈8次,为科创企业开展“以案讲法”活动4次,办理侵企刑事案件15件,办理涉企执行案件4012件,执行到位2.61亿元,清理涉企“挂案”22件。严厉打击侵企知识产权犯罪,开展“临潼石榴”等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商会联系合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持续落实“减证便民”,全面梳理证明事项清单,保留48项证明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全区7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承诺符合条件即可当场发证,累计超3634位群众和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二)坚持程序规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
一是严格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循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按照“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学编制《西安市临潼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1次,涉及黄河流域保护、涉企、行政复议专项清理3次,均按要求报送清理结果。
二是依法决策意识逐步提高。全面深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全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区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37次,其中出具法律意见书52份,审查各类合同、协议71份,审查信访意见书69份,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47次,参加其他会议6次。组建两会法律服务团,进驻两会现场为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三)坚持双向发力,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公安、文旅、城管、交运、市场监管等各涉旅监管部门通力协作,强化景区周边旅游治安秩序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5次,持续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依法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200余件。加强生态环境、粮食安全领域执法,依法依规对秦岭区域2008年以前关闭的21座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进行生态修复,生态治理面积共90.54公顷。压茬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土地卫片执法等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对建筑垃圾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建筑垃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实地评估26家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坚持以评促改,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抽查执法案卷103份,抽查率11.6%。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8个方面问题,广泛收集线索、认真开展整治、持续提升执法水平。对水领域、市场监管领域、液化石油天然气安全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组织新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110个,按照“红黄绿”规定注销行政执法证件41个。推动落实“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处投诉”,接待企业群众138人次,参与执法42次,发现并解决问题73个,处理投诉建议138个,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四)坚持科学引导,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更加完善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落实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专项预案,制定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流感大流行、旅游突发事件、城市供水、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疫苗安全突发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特种设备事故等10多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培训,组织开展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演练32场次。批准成立“西安市临潼区蓝天救援队”“西安市临潼区阳光应急救援队”2支专业民间救援队伍,我区民间专业救援力量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等16个领域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治理,共排查一般隐患1619个、重大隐患4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坚持资源整合,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更加多元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行者石油生活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坚持“诉源+执源”双治理,探索诉前、诉中、诉后“三源治理”新模式,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全生命周期的诉源治理新体系,打造多个“诉源治理共享驿站”“无讼村”“无讼社区”“无讼企业”等。建立健全“府院联动”“庭所联动”“所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69件,化解2567件,其中联调联处130余件,涌现出斜口“薪火法律服务志愿队”、秦陵“大荣调解工作室”、骊山“兴瑞调解工作室”等一批亮点品牌。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坚持“能调尽调、应调尽调”的理念,努力推进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有效解决,避免程序空转,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3件,调解12件,调解率22.6%。定期分析研判重大复杂的复议案件12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指导职能。
三是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区委、区政府召开行政应诉专题会议7次,出台《临潼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强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签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框架协议》,配合铁路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切实推进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行政应诉“两高一低”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行政诉讼案件总数大幅下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高,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为92.3%。
(六)坚持“五个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制定印发《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临潼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高标准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区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通过现场点评和书面点评的方式,对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点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是加强法治督察。区级领导带队,组建4个督察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区各街道、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督察,实地督察28家单位,现场反馈督察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督促落实,其余单位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全区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抓牢“关键少数”,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我区《2023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等法律学习11次。组织全区1455名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172名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宪法宣誓,通过“骊山讲坛”、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等4场次活动,组织450余名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加强法治调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市级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调研,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形成法治调研成果24篇,其中1篇荣获西安市2023年度优秀法治调研成果三等奖。
五是加强基层法治。深入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1626名,培养和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25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积极开展全区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选聘58名律师为全区271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继续完善区、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实现街道覆盖率100%,村(社区)覆盖率达到78%。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较高,2023年前三季度,我区一审败诉率41.7%,其中败诉案件主要集中于行政强制、行政赔偿(补偿)、行政协议等三类,占总数的60%。
二是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一定程度上存在“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现象。
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执法主体、自由裁量不规范等问题仍旧存在。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法治督察为驱动,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充分发挥对法治临潼、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临潼、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和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工作。
三是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持之以恒抓好行政应诉和争议化解工作。加强府院联动、诉源治理,重视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依法、公平、高效解决。加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宣传,有效引导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处理,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加大依法行政的同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能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着力解决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用法治力量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探索投诉举报新途径,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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