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和省、市、区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项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和行政工作年度计划,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夯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我区《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临潼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规划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审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了“法规案例大学习、业务效能大提升”学习月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通过集中学习、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良好榜样。
(三)推动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八一”建军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政策进军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同时,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解答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系统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及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充分征求意见、专题研究并进行风险评估,并由局法律指导员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废止或修订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对成立近年以来的移交安置政策进行整理,梳理了退役士兵接收、转业士官安置、军转干部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管理服务、安置遗留问题解决等六个部分工作,形成《西安市临潼区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概述》,规范移交安置工作程序。
(二)强化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业务科室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贯穿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过程。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美篇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文章,定期推送法治宣传信息,扩大普法覆盖面;结合退役军人返乡报到、适应性培训等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培训,提高退役军人依法办事能力;3月、9月,在全区入伍新兵欢送大会上,副局长周瑞剑为新兵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让新兵安心服役;4月15日,在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对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双拥共建等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逐一解答。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6人次。
(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对退役军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依法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按照今年以来,共接待退役军人来访26人次,受理12345市民热线71件次,受理退役军人12397热线83件次,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8件,办理陕西信访系统网上信访件14件,下发预警交办单120期,应急处置退役军人赴市赴省聚集访3起5人次,退役军人满意率明显提高。
(四)聚焦主责主业,提升退役军人法治保障和服务。一是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相关事项进行多表融合,结合数据推送和电子证照应用,减少不同事项相同证明材料重复提交,通过线上线下联办,综合窗口受理、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同步推进各事项办理,大幅减少办事时间,得到退役士兵的一致好评。二是严格按照“阳光安置”要求,继续实施“量化评分、排名选岗”的安置办法,年度47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在区纪委监委、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融媒体中心、驻临某部队现役军人代表等共同见证下,公开排序选岗工作圆满完成。
(五)坚持公开公正,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认真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将其在临潼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达到制度透明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区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编制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坚持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使权力和责任清单共同成为本部门依法履职的准绳。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涉及退役军人安置、关爱基金使用等事项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持续加强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一是提高应诉能力。成立机关法律顾问小组,选优配强法律等专业人才队伍,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较好解决“出庭不出声”的问题。二是支持法院依法审理案件。认真对待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全年处理行政诉讼3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三是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加快出台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规定,选优配强行政应诉队伍,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内容。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部分宣传内容和方式未能充分考虑退役军人的实际需求和接受程度,导致部分退役军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原因在于对退役军人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调研不够细致,宣传方式创新不足,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开展精准普法。
(二)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力量不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是区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面对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的3万余名临潼退役军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兼职情况较多,工作人员精力不足,制约着临潼区退役军人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三)服务保障体系经费不足。目前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运行经费不足,导致各街道服务保障工作不平衡,严重影响着服务保障系统服务能力的提升,服务体系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受到制约。
四、下一步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用好退役军人服务站基层作用,详细了解退役军人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热点,制定更加精准的普法宣传方案,深入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指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同时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作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分类普法,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的退役军人,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和内容,主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根据部队需求和反馈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多渠道的法律政策宣传活动,在退役军人安置、家属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精准落实拥军政策,实现军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军地深度融合发展,让双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拓展。
(二)强化法治建设工作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各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各科室、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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