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依法治区办:
我局按照贵办《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西安市临潼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临法委发〔2020〕2号)文件内容进行工作总结,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我分局为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或上级部门制定,我分局具体落实,2020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分局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单位公职律师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作用,严格把关,在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履行审查职责,全年未出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渠道,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完善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积极推动将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要求承接下放的审批权限。已建立互联网+监管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模式,对130余家企业实现在线监控,基本达到区域环境实时监测、靶向管控。
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项目落地环保先行,落后产能、高污染、不符合产业定位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查未批先建,坚决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时对市区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非常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环境质量、环保审批、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环境质量、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和执法等环保信息在区政府、市环保局网站及时予以公开。
加强污染源的现场检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全面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以三级网格员为依托,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执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回头看”督查、深化环保类“散乱污”专项整治、及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确保现场执法全覆盖。执法过长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同时不断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时掌握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要精神,扎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成立了秦岭北麓临潼段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认真履职,逐项核查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及“三同时” 落实情况,严防秦岭保护范围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统筹开展“五乱”突出问题整治中的“乱排乱放”问题,分局执法大队对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对秦岭范围内农家乐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秦保范围内21家农家乐污水治理设施已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运行。秦保范围内现有41个行政村,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我局结合户改厕、美丽乡村和生态示范村建设,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3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其中5个村污水处理站建成并投入运行;2019年开工项目8个,均在建;10个村实施了格栅式农村改厕,2个村实施了纳管工程,2020年实施了4个行政村的户改厕。3个完成移民搬迁,剩余行政村通过修建排水渠、浇地等方式对生活污水实现了有效管控。
分局积极参加秦岭保护范围内的联合执法检查,于6月7日对秦岭区域的农家乐逐一进行排查,10月20日参加由秦保局牵头的联合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临潼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共4家。2019年9月,我区与已运行的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西安东车辆段、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第七七一研究所(临潼园区)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目前,3家均已落实了土壤隐患排查制度,进行了土壤环境监测,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未运行的陕西华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经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正在落实建立和落实中。
目前,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行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推进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
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机制,2020年11月10日,为了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我局与公安临潼分局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环临发〔2020〕48号)。现在已逐步形成健全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
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包容审慎执法。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权利义务等,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存在主要问题
辖区环境违法行为屡查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执法力量有限,监管区域广,导致环境执法压力大,影响到执法人员的全方位检查,存在排查检查不到位不细致的情况,致使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违法排污现象尚未彻底整治到位。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控预警平台系统功能,优化问题发现、交办、处理、回复管理机制,发挥平台预警、监督作用;突出重点管控,督导各责任单位落实各项任务,综合实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继续全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大对各街办、管委会的业务指导,巩固“散乱污”整治工作成效,力争获得更多蓝天。
二是紧盯督查反馈问题抓整改。针对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符合移交司法机关条件的问题立即按法定程序移交;对确因客观实际不能短期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巩固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查找存在的工作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做好辖区的大气、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排污许可证管理核发、水源地管理、河湖长制等相关工作,确保辖区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推进体制改革,按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二是强化队伍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法律法规培训、业务培训,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事务方面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处理涉法事务中的作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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