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件

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我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法治临潼社会基础,更好服务“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我区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副中心、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奋力谱写临潼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社会化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完善,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公民法治素养和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创新发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中,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我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深化全民普法工作创新,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领带动全体公民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必须学懂吃透基本精神。“八五”普法期间,全区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辖区百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国家工作人员就职、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建设宪法主题公园或长廊。阐释好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民法典基本原则以及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每年5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编印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产品、组织民法典宣传团赴基层宣讲、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开设民法典主题宣传栏等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品,建设民法典普法阵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民法典宣传实效,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涉及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科技创新。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涉农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大力宣传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测绘法、统计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和网络安全周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行政处罚法和法律援助法等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涉军维权、军人及退役军人权益保护、民族宗教、打击侵权假冒、非法集资、交通运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空间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区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做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表率。将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作为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前进力量。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突出重点普法对象

1.加快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进全民守法。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任务,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2.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干部每年讲一次法治课的制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法律每年不少于2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法律每年不少于4次,各级行政机关每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坚持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将考试结果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各街道、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有计划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引导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3.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增加法治知识在中小学教学内容中的占比,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中小学校长、法治副校长、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2次轮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春秋季“开学第一课”学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成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加强对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重点围绕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强化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司法局、团区委和有关部门及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广泛组织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4.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推广社区“法治课堂”普法模式,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广泛开展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宣传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吸引力和渗透力。继续深化“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以案释法,促进广大城镇居民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党政干部党的民族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深入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1.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过程,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中加入法治元素,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街墙(廊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和法治文化设施利用率,努力打造“一地一景、一地一品、一地一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基本实现每个街道至少有一个普法宣传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开展法治教育。依托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区、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基层“普法责任田”“六好司法所”等经验做法。加强对我区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依托代表性人物、事件的历史遗迹打造中华传统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将时代精神融入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利用区内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2.繁荣发展地方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开展法治文化创作,将法治元素植入传统文化形态中,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持续加强法治文化传播,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演、法治书画展览等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积极创作推广法治动漫、短剧、栏目剧、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利用网络直播等传播途径,实现法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基层群众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崇德尚法精神在每个家庭落地生根。

(三)深化基层、行业、专项依法治理,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1.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和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深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到2025年,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全区每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全面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养“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深化依法治校,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执教,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电信诈骗、性侵害、毒品、非法传销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2.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积极拓展普法网络平台,推进智慧普法创新发展。

3.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生态保护和知识产权等有关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推进民生领域依法治理。加强食品药品、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医疗纠纷解决、老龄健康、妇幼保健和人口家庭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平安临潼建设、扫黑除恶、反邪教、安全生产、生命财产、公共交通、网络安全和数字赋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安全领域依法治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失信行为认定、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诚信领域依法治理。

(四)推进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1.在法治实践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继续完善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2.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积极构建社会化大普法格局,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途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建设行业性普法教育基地。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服务队伍,鼓励、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媒体从业者、文艺工作者、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3.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丰富普法内容,提高普法质量,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增强普法内容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立足“需求、研判、反馈、供给”建立普法服务体系,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实现市、区两级以及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成为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四、实施步骤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在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基础上,制定临潼区“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贯彻落实“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八五”规划任务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下半年,开展中期检查、总结表彰。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7月底前完成)。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迎接省、市“八五”普法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按照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临潼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普法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年度述法等机制,切实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加强对普法骨干的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切实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鼓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四)落实普法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时提交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向本级守法普法协调机构报告上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要充分发挥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电视台、融媒体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用国家宪法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五)落实经费保障。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六)突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推荐、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支持区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