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及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履行部门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广泛开展学习和培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培训活动。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关于弘扬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等41个制度的《工作制度汇编》。严格遵守党委工作规则,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述职述廉、谈心谈话、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了监督制度网络框架。严格落实任用干部票决制,制定直属单位法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30余处。按照全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围绕“疫情要放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三件大事和市级“九个方面重点工作”,持续做好“转作风、强担当、提质效”纪律作风大整顿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加强对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等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点工作按期推进。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1、建立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修改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事项20项,公示、发布权责清单145项。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以局名义出台政策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涉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决策等方面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决策权限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
3、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卫生健康局相关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立项、内部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和集体讨论决定后报区司法局审核,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规范有序。
(三)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严格按照新版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证件要求,为局机关和委托下属行政执法单位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共34名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同时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政务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开,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做好执法事项公示。通过健全并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利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及陕西省卫生计生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行政执法两级审核制,按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截至12月20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153件,其中一般程序29件、简易程序124件,罚款金额共计341263.40元。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统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制作要点。依托区法制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行政执法委托年度审验和案卷评审工作,通过加强案件办理的内部审核审批,开展了内部监督执法稽查,改进行政处罚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案件办理水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自查。
4、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 按照区委宣传部、区营商办及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通知要求,本部门主要领导通过全过程参与、全过程体验,发现工作短板,强调在今后医疗卫生工作中加强宣传,提升医疗机构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梳理整合办理程序、精简办理材料,提升服务效能;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促进经营主体单位依法执业,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四)强化法制宣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2 年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把普法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2022年度本部门普法内容,以宪法和民法典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同时以卫生宣传日为契机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的各项义务,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建立《首问责任制》及《信访工作制度》, 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强化办理实效,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做到处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同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医调委开展医疗纠纷调解。
三、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依法科学做好疫情防控
(一)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医疗质量得到提升。确定2022年为“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年”,实施民营医院专项巡查,开展10余轮次的院感防控督导,严格医废处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二是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三是医疗服务保障取得新改善。区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市级健康医院验收,各医疗机构全面实行移动支付,区急救中心信息化调度平台运行平稳。在4家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项目,在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满足群众养老医疗服务需求。
(二)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完善。加快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建设,区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已完成选址、项目概念设计、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一期用地三级批文省级批复已下达。区公卫中心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完成方案设计、地面清表、文勘。7家社区医院新建项目已完成选址、方案设计,正在编制项目建议书。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已完成改扩建方案、施工图设计,正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中,行者、油槐、韩峪、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已竣工,小金、土桥、铁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施工。
(三)大健康格局初步构建。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健康临潼的实施意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相应机制,保持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目前4类慢病签约服务2588人,大病救治637人,覆盖率100%。
(四)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新十条规定。为满足辖区群众核酸检测需求和提高医疗救治工作能力,区卫生健康局一是及时对便民核酸采样点位做出规范化的调整和全区发热门诊及诊室的设置,同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医疗资源(人员、物品及发热诊室的建设等)的投入,发挥中医药优势加强中西医结合作用,加强宣传进一步引导群众科学预防合理用药。
四、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零口街道零口村南罗卫生室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到位”案卷被市卫健委评为2022年度优秀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卷,同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卫明同志被评为市级优秀卫生健康监督员。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严格按照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要求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文字记录。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规范采集执法行为,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资料、达到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和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五、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是区卫生健康局的委托执法单位,核编40人,实际在岗30人,与每万人口配备一名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的标准差距较大,虽然我们在街道卫计办聘任了卫生监督员,但由于编制和执法权限制约,发挥作用有限。卫生行政执法记录仪、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缺乏,现场检测经费不能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要求,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及要求,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组织协调,对照工作任务表,持续做好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医疗救治等工作。
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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