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临潼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临发〔2022〕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落实情况
局党委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2022年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考核督办,党委全年集中开展学法2次,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活动1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事前公开。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二是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三是事后公示。依托“双随机、一公开”、“信用西安”和“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在作出行政行为7个工作日之内将信息公示。
(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规范执法文书格式、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二是做到执法全程音像记录,不断健全执法全过程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三是做好执法记录归档。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确保执法记录完好归档。
(三)法治审核制度
制定《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和《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通过引进专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形式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在局党委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较多,有的正在修订,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在普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制人员培训班及农机、农检、农技、种子等培训活动,使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示。
(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细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向社会公布,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立即办马上办等“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3.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农机、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假冒伪造或买卖相关许可证、文号等行为。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平安渔业为重点,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着力打牢和夯实农民机手、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农机、渔业安全无事故,为促进全区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4.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采取与帮扶工作相结合,与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合作社、专业场、企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改革、不利于发展、不利于稳定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
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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