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件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定期召开理论学习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定期召开党委会、办公会、重点工作推进会,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分局法治建设的重点问题。今年以来,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9次,开展法治建设中重难点问题调研3次。

2.规范执法程序,狠抓“三项制度”落实。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工作原则,围绕我区“十四五”规划有关法治建设工作和《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临潼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开展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目前共完成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173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本年度执法证新申领人员考试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答复期限,落实败诉案件上局长办公会专题汇报和分析点评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有序开展自然资源听证,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分局组织听证12次。严格对照“两法”衔接要求,深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合作,凡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5件,办理行政复议12件。

3.强化信息公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严格事后公开。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做到“应公示、尽公示”。今年以来,分局共报送信用信息136条,其中法人行政许可信息28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16条,自然人行政许可信息0条,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92条。推进政务公开,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件45件,办结率100%,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范性、全面性,大幅度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

4.围绕能力提升,抓好队伍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分局干部职工学习党内法规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落实上级2022年法治建设培训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组织的《习近平法治体系建设讲话精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及信息公开》等专项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建设。三是在做好分局法律顾问定期深入一线答疑解惑的基础上,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今年以来,分局就资源规划工作中应防范的法律风险,及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进行3次针对性培训,引导分局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四是依据法律法规推动完成分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指引》,建立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推动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5.加强普法宣传,共建法治临潼。在成立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载体,在分局办事大厅前设置22面法治宣传墙,就分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展示;借助“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间节点,以宪法为核心,以《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全区上下关注和支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形成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共同意识,努力为新时代我区资源规划事业奠定坚实法治基础。全年分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300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

分局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也显著增强,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遗留问题较多、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普法的广度和力度不够,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等问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分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1.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采取多样形式,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广泛宣传资源规划法律法规,营造依法依规保障自然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强化执法培训,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及时对一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以进一步巩固提升执法水平,强化依规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意识。

2.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方面,通过抓学习、抓培训、抓责任制来提升本单位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其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协调,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分局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特色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3.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健全督察机制,完善督察措施,不断强化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督察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督察、检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复议诉讼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我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