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春节期间大气管控的各项工作,区生态委办公室督察组做到春节期间不休息,坚守岗位做好日常检查工作。2021年2月12日(大年初一),区生态委办公室副主任、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刘东带队,对我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禁止露天焚烧和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包括骊山街办东安村、秦陵街办杨家村、代王街办李河村以及新丰街办108国道沿线等在内的大部分地区都发现有大量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屑,说明我区烟花爆竹的禁燃禁售工作仍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检查组在代王街办李河村薛李组发现有两处垃圾箱焚烧以及存在部分垃圾箱溢出未及时清运的问题,立即通知代王街办网格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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