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承诺书
承诺编号: 行政区划代码:610115
单位名称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黄可 | 监督电话 | 83812245 | |||
承诺内容 | 根据《陕西省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精神要求,围绕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政府、诚信政府目标,建立健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政府部门公职人员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二、坚持政务公开。政务活动、政策法规文件等及时通过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严格落实各项利民便企措施和服务事项,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规范服务行为。坚持热情服务、举止文明、耐心细致,工作人员仪表端庄,衣冠整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四、建设智慧政务。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积极推行网上咨询、投诉、建议等政民互动服务,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五、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广大服务对象和群众的诉求,坚持依法、规范、高效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七、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府政务诚信机制,实施政务诚信监督评价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信用意识,以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诚信履约引领全区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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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网站网址 | ||||||
签发人 | 黄可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