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承诺书
承诺编号: 行政区划代码:610115
单位名称 | 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115MB2992891U | |||
法定代表人 | 李 超 | 监督电话 | 12345 | |
承 诺 内 容 |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医疗保障事务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为全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广大参保对象的基本医疗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在此。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开展医疗保障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有访必接,耐心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在规定时限内,从速办理。 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宣传有关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在政府网站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开有关政策及业务事项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 三、服务群众。对前来办事群众和单位做到接待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要热情周到地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勤政廉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中省市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
投诉举报邮箱 | Ltqylbzj@126.com | |||
公示网站网址 | 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 | |||
签发人 | 李 超2023 年 4 月17日 | |||
备 注 | ||||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