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林局(汇总)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粮食、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全区果业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作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七)负责全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和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十二)负责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合理利用;监督沙化土地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和野生植物采集、培育以及经营利用工作。
(十四)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五)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和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区木材加工经营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十六)承担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十七)指导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和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动物卫生有关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全区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承担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评估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牵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十)负责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管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二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农林局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6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临潼区农林局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临潼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
3 | 西安市临潼区园艺工作站 |
4 | 西安市临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
5 | 西安市临潼区林业工作站 |
6 |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机械化学校 |
7 |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
8 | 西安市临潼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9 |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 |
10 | 西安市临潼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1 | 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站 |
12 | 西安市临潼区种子管理站 |
13 | 西安市临潼区拖拉机示范站 |
14 | 西安市临潼区畜牧良种场 |
15 | 西安市临潼区原种场 |
16 | 西安市临潼区国营苗圃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5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3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4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98人。
(农林局系统人员情况柱状图)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追赶超越”为总目标,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林业发展”为主攻方向,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和林业生态建设,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临潼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积极实施园区提质增效工程和“五治一品”工程,全区区级以上农业园区达到49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15家。积极开展已认定园区提升,指导旺农市级园区实施2017年市级园区提质增效项目,进一步提高园区示范带动能力。在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同时,着力探索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农事体验、田园风光为一体田园综合体建设,积极与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洽谈,做好金石谷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对接工作。
(二)做大做强农业产业
一是全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97.3万亩,粮食总产预计达30.9万吨;二是蔬菜生产形势良好,蔬菜种植面积15万亩左右,产量预计达到36.5万吨,年内发展日光温室300亩,蔬菜大棚1000亩;三是完成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59万元,补贴各类农业机械,机具763台(套),全区机械化水平达到94%以上。全年完成小麦机收面积51万亩,玉米机收面积40.1万亩,完成小麦机播51万亩,玉米机播40万亩。
(三)稳步推进畜牧产业
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注射各类疫(菌)苗1217.61万头份(万只、万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全部达到应免畜禽的100%,群体免疫率均达90%以上,全年未发生一起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二是稳步推进粮改饲试点工作。全区20个街办154家规模养殖场组织实施了粮改饲试点工作,播种优质青贮玉米65123亩,收储带棒青贮玉米22万吨,收储种植户青贮面积8万余亩。三是全力做好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工作。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开展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服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导养殖场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任务。2017年,我区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项目养殖场15个,农业源减排畜禽养殖场4个。
(四)不断加强果业发展
依托特色农业,加快推进临潼石榴产业发展,按照《临潼区山塬区杂果经济林发展规划》,积极实施“东进南扩”战略,加快优质品种引进改良,推进以石榴为主的杂果产业基地建设,在马额、铁炉、穆寨等街办新发展以石榴为主杂果经济林面积3375亩;加强临潼石榴品牌包装策划,组织举办首届“榴火似花•靓美临潼”临潼石榴花节,开展线上、线下认领活动,认领石榴果树1350余棵;举办 “石榴熟了,富庶临潼”宣传推介活动,提升临潼石榴的影响力和各界人士对石榴的认知度;大力推广“互联网+石榴”产销模式,实现30%以上果品网络线上销售;不断延长产业链,贮藏加工能力达到果品总产40%,全面提升临潼石榴产业发展水平。
(五)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精心组织各街办和部门深入开展“三年植绿大提升、森林城市看临潼”活动和“五路”两侧增绿美化行动,加快城乡增绿美化建设步伐。预计年末,全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人数27.3万人,完成义务植树72万株。累计投资4.3亿元,新增城乡绿化面积9500亩。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强化湿地、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巡查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我区湿地、林地、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安全。
(六)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迅速
印发了《关于成立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和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了苗木花卉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苗木花卉产业调查,制定了《临潼区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方案》,编制了《临潼区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西安市临潼区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确定了“一区三带”产业发展布局,通过积极引导扶持,全区新增苗木花卉产业基地2000余亩,新增设施花卉温室大棚30亩,新建示范园5个,新增花卉企业17家,开展花事活动2次,参加人员1.8万人次。争取省级苗木花卉示范园建设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西安星星特色苗木花卉休闲园区为苗木花卉产业省级示范园区。
(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区街村三级网格,对接市级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格局,进一步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升监管效能。2017年依托三级网格,预计完成农产品定性检测15600批次,定量检测136批次,检测合格率98%以上;举办第二届临潼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比武活动,提高我区检测人员技能水平;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全年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对已认定38个无公害基地进行证后监管,全年检测48批次;新增“三品一标”认证7个。
(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发证13万户;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免费发放土地流转合同文本10900份;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将44个村纳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街办全面进入清产核资和群众身份摸底、界定阶段;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促进铁腕治霾取得新成效;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认定家庭农场10家,组织4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培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九)产业脱贫攻坚
紧紧围绕“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思路大力发展油用牡丹、花椒、油菜、苗木花卉、中蜂、肉羊、肉牛、肉鸡等种植养殖产业。全年累计栽植花椒5500亩、油菜2500亩、油用牡丹1100亩,香椿150亩、黑小麦280亩、种植玫瑰1000亩、中药材450亩、抗白菊1000亩、常夏石竹1300亩、套种金菊及常夏石竹800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1000亩、晚秋西红柿基地100亩,发展中蜂养殖940箱,新建存栏300头肉牛场1个、存栏10万只肉鸡产1个、存栏600只肉羊场1个、存栏400头养猪场1个,新建豆腐加工厂1个、油泼辣子加工厂1个,建成集旅游、观光、采摘为一体农业休闲观光农业2300亩,改扩建60千瓦光伏发电1处。基本形成以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为一体的产业生态扶贫新模式。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部门2017年收入总计25088.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3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4万元。2017年支出总计25088.18万元。2016年收入总计11707.76万元,2017年较2016年收入增加13380.42万元, 2016年支出16606.51万元,2017年较2016年支出增加8481.67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总计25088.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3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总计2508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9.91万元;项目支出22208.27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本部门2017年收入总计25088.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3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4万元。2017年支出总计25088.18万元。2016年收入总计11707.76万元,2017年较2016年收入增加13380.42万元, 2016年支出16606.51万元,2017年较2016年支出增加8481.67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部门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农林局(汇总) 2017年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人员 经费 | 公用 经费 | ||||
合计 | 24,934.18 | 2,879.91 | 2,781.26 | 98.65 | 22,054.27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0 | 1.60 | 0.00 | 1.6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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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60 | 1.60 | 0.00 | 1.6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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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60 | 1.60 | 0.00 | 1.6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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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2.20 | 0.00 | 0.00 | 0.00 | 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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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 | 公安 | 22.20 | 0.00 | 0.00 | 0.00 | 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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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4 | 治安管理 | 22.20 | 0.00 | 0.00 | 0.00 | 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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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552.01 | 0.00 | 0.00 | 0.00 | 5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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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5 | 天然林保护 | 426.34 | 0.00 | 0.00 | 0.00 | 42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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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503 |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 425.72 | 0.00 | 0.00 | 0.00 | 42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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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599 | 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 | 0.62 | 0.00 | 0.00 | 0.00 | 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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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6 | 退耕还林 | 125.67 | 0.00 | 0.00 | 0.00 | 12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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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602 | 退耕现金 | 27.93 | 0.00 | 0.00 | 0.00 | 2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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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603 | 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 | 97.74 | 0.00 | 0.00 | 0.00 | 9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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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农林水支出 | 24,358.36 | 2,878.31 | 2,781.26 | 97.05 | 21,48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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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 | 农业 | 14,723.68 | 2,414.55 | 2,347.51 | 67.04 | 12,3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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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01 | 行政运行 | 245.06 | 245.06 | 224.30 | 20.76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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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04 | 事业运行 | 2,169.49 | 2,169.49 | 2,123.21 | 46.28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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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06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2,759.82 | 0.00 | 0.00 | 0.00 | 2,75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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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171.21 | 0.00 | 0.00 | 0.00 | 17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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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55.72 | 0.00 | 0.00 | 0.00 | 5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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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12 |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 342.53 | 0.00 | 0.00 | 0.00 | 34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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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19 | 防灾救灾 | 445.00 | 0.00 | 0.00 | 0.00 | 4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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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21 |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 2,132.79 | 0.00 | 0.00 | 0.00 | 2,13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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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22 |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 4,818.50 | 0.00 | 0.00 | 0.00 | 4,8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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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24 |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 256.88 | 0.00 | 0.00 | 0.00 | 25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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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35 |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 984.20 | 0.00 | 0.00 | 0.00 | 98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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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99 | 其他农业支出 | 342.48 | 0.00 | 0.00 | 0.00 | 34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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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 | 林业 | 3,671.21 | 463.76 | 433.75 | 30.01 | 3,2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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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1 | 行政运行 | 141.57 | 141.57 | 117.86 | 23.71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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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322.19 | 322.19 | 315.89 | 6.3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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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5 | 森林培育 | 1,764.25 | 0.00 | 0.00 | 0.00 | 1,76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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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125.50 | 0.00 | 0.00 | 0.00 | 12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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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9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228.78 | 0.00 | 0.00 | 0.00 | 22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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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34 | 林业防灾减灾 | 76.11 | 0.00 | 0.00 | 0.00 | 7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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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99 | 其他林业支出 | 1,012.81 | 0.00 | 0.00 | 0.00 | 1,0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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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 | 扶贫 | 5,943.47 | 0.00 | 0.00 | 0.00 | 5,9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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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3,013.58 | 0.00 | 0.00 | 0.00 | 3,0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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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5 | 生产发展 | 1,875.51 | 0.00 | 0.00 | 0.00 | 1,87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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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6 | 社会发展 | 123.20 | 0.00 | 0.00 | 0.00 | 1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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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931.18 | 0.00 | 0.00 | 0.00 | 9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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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20.00 | 0.00 | 0.00 | 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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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20.00 | 0.00 | 0.00 | 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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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1.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奖金;公用经费98.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共事务。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1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8万元,其中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4.48万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2.1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万元,比2016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局上下有效控制接待费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5万元,比2016年减少21.92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局上下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经费。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2208.2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林局部门2017年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46.07万元,2016年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52.62万元,2017年较2016年减少6.55万元。减少原因为2017年农林局机关退休4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的16个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森林灭火洒水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辆;小型冷藏车1辆;特征用途车2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没有购置车辆;也没有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