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潼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主要职责
西安市临潼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隶属区人民政府,是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和监督城乡规划、市政建设、城镇管理,监管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装饰装修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城镇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工程造价管理、建设领域节能治污减排等工作。按规定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自收自支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西安市临潼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 |
| 2 | 西安市临潼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
| 3 | 西安市临潼区建筑管理处 |
| 4 | 西安市临潼区房地产管理所 |
| 5 | 西安市临潼区村镇建设管理站 |
| 6 | 西安市临潼区机关供热中心 |
三、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7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实有人员586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55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

四、 2017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建住局承担了区上“五张报表”中7项任务、10项重点工程、21项区考个性指标和民生重点提升工作19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任务3.39亿元。另外,还承担着“三项攻坚战”的具体工作,以及“三个革命”、“四改两拆”、城市道路绿化、“三个美丽”建设、“十个一”等工作。
截至年底,绝大多数指标达到或超过时序进度,全局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11个、总投资12.1亿元,完成冲刺增速目标的357%。重点项目4大类、10小项,总投资7.057亿元,截止12月底已完成投资8.6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22%,位居全区第二。2017年我区城建投资计划增调后任务共23项,总投资为12.614亿元,截止12月底,,共完成城建投资14.168亿元,占比124.3%,顺利进入全市前六。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任务共10项,年末实际完成投资3.406亿元,占总投资的135.2%。 地铁九号线全线开工建设,9个站点均已进场施工,完成投资8.5亿元,绿化移植和市政设施拆除工作已全部完成。“三个美丽”共建设“美丽镇街”5个(斜口、代王、新丰、北田、零口街办),实施的“六项行动”累计完成投资1.51亿元;“美丽村庄”建设实施了31个村,年底完成总投资1.409亿元;“美丽县城”建设开展了“六项行动”和“迎宾示范路”共13个项目,完成投资3.2亿元;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40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一年内全部完成。“四改两拆”涉及我局架空线缆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两项任务,2017年完成了架空线缆落地9.53公里,完成了三年总任务的65%;年内改造了潼河路、东环路两个老旧小区,改造面积2.18万平方米,共10栋楼、303户居民,完成投资924万元。新建公共停车场356个。我区纳入统计的28家企业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4.23亿元,增速11.8%。新增入网建筑企业4家,超额完成任务。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超额完成任务。物业管理市考指标,截止12月底,我区230住宅小区,已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74个,完成任务的104%;全区物业管理覆盖率提高至60%,新建小区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保障房建设任务全部超额完成,全市排名靠前;首次开辟“人才保障房”,保障房管理资料规范、科学,获得省AA级认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五、2017年度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9,419.11万元,支出19,419.11万元,总体情况及比上年无大变化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9,419.11万元,支出19,419.11万元,总体情况及比上年无大变化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878.44万元,本年支出11,878.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607.1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4.59万元,公共经费92.9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607.11万元,本年支出3607.11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对14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98.6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08万元,人员经费354.59万元,公用经费92.9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西安市临潼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汇总)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