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骊山街道办事处系临潼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下设党政办、财政所、计划生育科、文化广播、农业、水利、劳动保障8个科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制定方案和办法,认真搞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方案。认真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负责街道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工作。负责街道的来信来访接待、承办信访案件、开展信访调研,提出化解纠纷措施。搞好本辖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促进城市功能提升。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包括行政编制科室1 个;事业编制科室 7 个。
纳入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科室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科 室 名 称 | 科室性质 |
1 | 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 | 行政 |
2 | 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农业) | 事业 |
3 | 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水利) | 事业 |
4 | 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文化) | 事业 |
5 | 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广播) | 事业 |
6 | 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 | 事业 |
7 | 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 | 事业 |
8 | 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财政) | 事业 |
三、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人员情况说明
2017年年末在职人员83人,较上年减少8人,其中:调出2人,退休6人,调入2人,行政31人,事业52人。三定方案编制人数行政人员41人,事业人员23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胡王骊山名居拆迁补偿及失地农民补贴工作。
2、完成1个村的“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3、完成街办办公楼修缮工作。
4、完成辖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5、采取措施,治污减霾,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
6、积极做好森林防火、防汛和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以及五路两侧绿化工程土地流转工作。
7、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全年总收入195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3.8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6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34.5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37.51%。
2.全年总支出195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2.3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35.86%;日常公用经费38.2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95%;项目支出1217.8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62.18%。
3.本年度收入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主要由于项目支出变大,有很多以前有单位直接划转的项目款项,纳入零余额进行统一核算,因此造成项目支出偏大,从而导致本年度收入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全年总收入195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3.8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6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34.5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37.51%。
全年总支出195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2.3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35.86%;日常公用经费38.2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95%;项目支出1217.8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62.18%。
本年度收入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主要由于项目支出变大,有很多以前有单位直接划转的项目款项,纳入零余额进行统一核算,因此造成项目支出偏大,从而导致本年度收入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支出情况:全年总支出为1958.4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8.44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占总支出的22%;财政事务占总支出的4.9%;商贸事务占总支出的0.05%;文化体育与传媒占总支出的5.4%;社会保障和就业占总支出的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占总支出的3.7%;节能环保占总支出的10.2%;城乡社区支出占总支出的40%;农林水业占总支出的7.4%;农村综合改革占总支出的2.2%,其他农林水占总支出的2.6%;商业服务业等占总支出的0.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23.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2.3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57.39%;日常公用经费38.2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3.13%。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34.57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65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469.57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5%。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1.8万元。其中:
1.国内接待支出1.8万元,和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接待24批次,15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和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18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17.8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8.28万元,较上年减少8.2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因此公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5辆,本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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