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价格认证中心
2017年度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临潼区价格认证中心是区政府主管全区价格工作的经济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价格法》及国家有关物价政策和价格法规,涉案物品的评估及刑事案件的价格鉴定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临潼区价格认证中心是西安市临潼区物价局下属的一个全额事业单位,本单位是独立机构1个,独立编制1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临潼区价格认证中心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11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中心按照本局系统的安排部署,严格价格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价格认定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
1、我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强化了讲正气、讲大局、讲奉献的思想意识。
2、坚持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相结合,做到会议有记录,学习有笔记。认真落实工作调研制度。
3、积极组织全体价格认证人员全面系统学习《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价格法》、《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涉案侵权和伪劣商品价格认定规定》、《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被盗财物价格认定规定》等法律法规。
4、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相关业务学习及培训3次,认真学习会议内容,深刻精神实质,努力提高价格认定业务能力。
5、积极与区县兄弟单位进行业务交流3次,认真学习区县兄弟单位在价格认定方面先进经验,典型案例,提高了自身业务能力。
6、加大宣传力度,将《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价格认证中心为政清廉制度》、《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程序》全文制作展板上墙,对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积极宣传,耐心讲解并发放了宣传资料。全年共上门服务十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三十余份。
7、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对公安临潼分局管辖17个派出所开展价格定业务相关知识、程序的培训四次,尤其是填写价格认定协助书、办理案件所需资料、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新要求进行详细解读,效果显著,赢得公安部门和基层干警一致好评。
二、建章立制,提升素质
结合我中心实际,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和风险意识,今年以来完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了认定工作有章可循,规范了认定人员自身行为,提高了认定工作水平。今年以来,无一例违规价格认定案件发生。2017年至今,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价格认定152件,涉案标的总金额110万余元,无一差错,办结率100%,无一例重新认定和复核认定,为司法机关办案提供了有力的价格依据。
三、加强文书档案管理
我们对每一起案件严格按照规范文本格式进行操作,对价格认定档案及时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以确保档案的完全完整,使价格认定案卷工作达到规范化的要求。
四、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截至目前无违规违纪行为,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了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了反腐倡廉的防线。
五、回顾2017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尤其是在追赶超越的大环境下,自我反思,尚存在如下不足:
1、学习教育上,系统化、常态化程度不够高。
2、在具体工作中,尚且存在人员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3、对外宣传力度不够。
六、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中心对上级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都能以积极的完成。无论是春节、清明、五一、等节
日的值班,我中心全体同志都能够团结协作,体现了对工作的热情和敬业精神。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我中心的工作实际,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完成,特制订如下措施:
1、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积极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继续完善价格认定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3、加强价格认定工作力度,不断巩固价格认定的工作成果,促进价格认定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4、继续努力,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力度。
5、认真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回顾2017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还有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巩固取得成绩的同时,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 77.14万元,2017年度支出 77.14万元,2016年度收入89.56万元,2016年度支出89.56万元 ,2017年度比2016年度减少12.42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无项目支出,列支基本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14 万元,支出 77.14万元,总体情况及比2016年度减少12.42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无项目支出,列支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7.14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为
“物价管理(2010408)”支出77.14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1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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