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朽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5、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拟订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8、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9、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继续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建设和干部培训。

2、加快临潼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年内建成。全力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3、加强日常监管体系建设。做好“四品一械”行政许可,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案卷审核。

4、创新工作模式,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新格局。

5、巩固“三小”整治提升成果,防止“反弹”。同时,继续加大对夜市餐饮摊贩的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对我区七条夜市街道餐饮摊贩的规范。

6、继续做好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任务,并做好抽检信息登录及公布工作。

7、出台食品流通及生产环节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同时,加大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推行“一票通”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力争食品经营企业持证率达95%。全面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1123”监管模式。加大力度,争取豆芽生产经营备案率达100%。

8、坚持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群众的各类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完善信息报告体系,及时分析舆情,提高处置效率。

9、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收集和报送各类政务信息,在报纸和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0、以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为导向,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二、区食品药监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1、单位性质: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均为行政执法机关。

2、经费管理方费: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3、人员情况:现有干部职工共计173人,其中公务员37人(局机关),参公人员15人(药械稽查队),事业干部114人(食品稽查队22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86人,检验中6人),退休干部7人。

4、资产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05040.27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填报口径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市财函〔2015〕89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5〕222号)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和购买商品服务的支出,重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5万元,该预算数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比较无增减。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二)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三)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四)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五)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表

(六)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