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骊山街道办事处隶属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7、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2、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坚持创新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行“追赶超越”

1、依托恒流千年的温泉资源,建成一起温泉体验项目,打造世界一流的“御温泉”体验区。

2、激活姜寨遗址。

3、配合旅游局打造“千亿级”的旅游产业航母,建成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4、建成“农业+互联网”,依托中国网库、乐村淘等销售平台,做精临潼石榴、火晶柿子两个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品牌价值和网销份额,促进农民增收。

(二)坚持协调发展,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1、完成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彻底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

2、建立全区域垃圾收处机制,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彻底解决城市集中供暖问题。

(三)坚持绿色发展、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宜居水平

1、严格落实“气十条”,铁腕治污减霾,规范管理渣土车、工地扬尘,淘汰黄标车、冒黑烟车,对环境污染实行“零容忍”。

2、提升绿化水平,大力开展“三年植绿大提升、森林城市看临潼”活动,完成骊山所有山头、黄土裸露点生态恢复。

3、到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1%。

(三)坚持共享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群众生活质量。

1、更加关注、关心、关爱失独家庭,残障人士、留守儿童和空穴老人等弱势群体,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2、按照“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要求,强化政府责任,以产业扶贫为主,大力实施“双百一万”、“五提一保”扶贫工程,实现所有贫困户和地灾户全部搬迁、所有农村危房全部改造、所有贫困人口全部动态脱贫,达到“两不愁,三保障”。

(三)重点工作推进

1、快姜寨城改安置楼建设进度,完善配套设施,力争年内回迁安置。

2、全力做好临潼地铁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3、全力推进华清宫大景区建设,年内投资1.2亿元,提升最美环山路两侧环境,实施老母殿、兵谏亭区域环境整治,建成运营梨园博物院、“时间馆”等项目。

4、完成火车站棚改房屋征收补偿。

三、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单位性质:骊山街道办事处属于行政事业单位,除民政科、党政办、计划生育办、财政所、基层组织科、社会事务科等科室外,还设有北关、西大街、东大街、西关、西铁、华清、火车站、疗区、开发区、东关、姜寨11个社区。

2、经费管理方式:本单位及下属社区经费管理方式均为全额拨款。

3、人员情况: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123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52人,自收自支25人,临时工及其他人员7人。

4、资产情况:截止2016 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406735.63元。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填报口径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以及《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编制。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办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针对我办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无太大变化。

六、骊山街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附件1:骊山街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批复074)

附件2:骊山街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批复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