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区纪委主要职责有: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使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向区委负责,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表彰在党风党纪方面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3、检查和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领导、街道、部门纪(工)委和其他纪检组织的工作。
6、会同组织部门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指导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
7、调查全区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8、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监察、审计、司法等执纪执法机关和各部门、各街道的反腐败工作。
9、承办区委、市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区监察局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和市监察局的工作指示。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使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向区政府负责,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2、监察本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4、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5、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对监察对象进行勤政廉政教育。
6、承办区政府、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本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三)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中共西安市临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监察局局长1名,副书记1名,副局长1名,常委9名, 室主任9名,派驻纪检组组长5名,纪检监察员2名,干部15名;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价133万元。
(四)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2017年预算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以及《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委实际编制。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6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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