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援助或接受区内外救灾捐赠工作。

4、拟订全区城镇居民及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监督检查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全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管理及发展的政策措施。

6、协助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考核表彰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老龄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9、实施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10、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11、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2、负责全区抚恤优待和烈士申报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3、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全区民族宗教事务。

14、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进救助帮贫、减灾防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

2.完善救助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扎实开展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政府托底工作。

3.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快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社会组织。

4.继续推进“四社联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参与”要求,构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的工作体制。

5.深入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加大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年内投入使用。合理调整社区规模布局,深化社区组织全覆盖。

6.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积极做好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扎实开展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年内力争建成6各农村示范社区。

7.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城市社区新建4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在农村新建20个幸福院。抓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

8.积极发展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稳步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交接发放工作。

9.深化双拥工作,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安置工作。

10.提高优抚保障水平,规范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年度接收任务。

11.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及时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12.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仪馆设施设备改善。

13.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14.加强婚姻收养管理,搞好区划地名勘界工作。

15.做好老年人的维权工作,创新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

16、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切实改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三)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区民政局下辖区老龄办、区救助管理站、区社区服务中心、区军干所、区殡仪馆、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区民政监察大队、区殡葬管理处、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等9个单位。其中区老龄办、区救助管理站、区社区服务中心、区核对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没有收费项目,其它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区民政监察大队、区殡葬管理处三个单位没有收费项目,单位经济困难。区军干所无收费项目,靠市级拨付工作经费开展军休服务工作。区殡仪馆严格按照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有关费用,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区老龄办:主要职责是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区老龄工作的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意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调查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对策,为区委、区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开展老龄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动;指导、督促、检查街办、社区服务中心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老龄工作;做好7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办理老年优待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社会敬老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老人节”系列活动和其他有益于老年人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总结表彰和宣传推介敬老、养老、老有所为和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规范老年优待证办理和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加强老年文化建设,完善基层老年协会网络建设。

2、区救助管理站:区救助管理站是政府设立的提供临时性社会救助的管理机构,承担着全区范围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性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工作。救助管理站内有宿舍13间,(其中男宿舍4间、女宿舍4间、家暴避护室2间、儿童宿舍3间。)有床位 60 张,(其中儿童床位9张,成人床位 51 张。)可同时接收受助对象60人次,年可接待受助对象7000人次。各项设施完善,可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住宿、生活娱乐、教育需求及通讯、乘车凭证等服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系统完善救助管理精细化网络体系,做到不留死角。认真做好巡查救助工作,保证全方位救助。加强站内管理,进一步做好日常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流浪未成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妥善安置孤寡老人、残疾、无主病人等人员。进一步健全救助制度、完善救助流程。按照精化管理工作中“精、准、细、严”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落实好工作环节中的每个细节,彻底解决好城市流浪乞讨问题。

3、区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区建设政策指导、信息咨询;指导、协调社区服务站点建设等。目前管理着全区23个街道办的41个社区。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省级、市级、区级和谐示范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网络化管理;全面提升社区管理和建设水平。

4、区核对中心: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交换、比对工作;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依法运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开展和对及不定期的复核工作;负责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新增的城乡低保申请户、医疗救助申请户、大学生救助、临时救助申请户进行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以便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精准。

5、区殡仪馆:主要负责全区殡葬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殡葬改革宣传,营造文明、生态的殡葬环境;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增强服务特色,进一步搞好服务,积极创收。 2017年工作任务是继续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清明节的接待服务工作和殡改宣传工作。继续落实好殡葬惠民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治丧经济压力,让困难群众在悲伤的同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殡仪馆搬迁工作力争在2017年完成内部装修和和设备配置。

截止2016年底,区民政局资产为5442829.06元。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会议费预算2000元;培训费预算98257.41元。

二、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1:(点击打开)

附件2:(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