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临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和监督区级有关部门和街办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辖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九)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类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以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和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监督管理科 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尾矿库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负责辖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对各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危化监督管理科 负责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之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含成品油经营)工作;负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工作。
(4)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作业场所执行职业卫生标准和规程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类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整合至西安市临潼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临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行政单位一个。
纳入临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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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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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西安市临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行政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我局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 10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 9人、事业 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完善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安委会主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区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二是制定了全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通过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转发了《西安市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及时将该指导意见下发至企业末端,进一步督促企业压实自身的主体责任。四是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我们以区政府名义与全区各单位签订了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督促各街办、管委会和区级各有关部门与各村组(社区)、下属单位和行业企业逐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全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管理体系。五是坚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区政府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同步推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强化落实。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情况
针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我们积极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全区各街办、各部门强化工作措施,深化整治效果,不断建立责任明确、隐患台账清晰、排查治理有效、监督管理严格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了隐患排查整改体系。针对发现的隐患,我们按照“五到位”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力度。通过规范使用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了区、街办(园区管委会)和村(社区)三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三是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我们采取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片包抓督查各街办(园区)的方式,有力地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工作力度,通过督导检查,督促各级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四是结合安全生产规范执法年活动,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共检查企业1064家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400余处,行政处罚13家,共处罚金4.7万元整,年度执法检查完成率达到90%以上,形成执法检查典型案例7例。
(三)安全生产三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按照安全生产“三项攻坚”行动总体要求,我们围绕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这一目标,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三个行业为重点,全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们分别由区建住、公安、安监各自牵头负责建筑、交通、危险化学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街办、园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三项攻坚行动以来,累计开展各类督查235次,市区级领导带队检查26次,检查企业617家次,发现整治重大安全隐患24项,整治完成24项,处罚违规企业30.91万元。完成省级交办市级挂牌2家17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四)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我们结合安全生产三项攻坚行动,按照属地(行业)监管原则,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一是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累计共检查零售点605余次、查处各类问题18条,收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70件。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累计检查企业249家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1份,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80处,处罚违规企业5家,处罚金额2.3万元。三是开展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96家次,发现并整改各类一般安全隐患230余处。四是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共检查各行业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114家次,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60余处。其它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各自行业领域和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五是省市集中交办安全隐患整治和区级挂牌隐患情况。累计共完成省市安委办交办我区的33家44项隐患整改任务,完成市安委办交办我区河堤路、阎南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完成2家区级挂牌火灾隐患整治任务,年度内省市区三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五)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我们积极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定期完善修订各自行业(领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推进全区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继续建设我区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系统,今年以来,正常运行10余次。三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共组织危化、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演练30余次,通过演练,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积极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比武活动。在全市应急救援技能大比武活动中,我区华润燃气公司在应急知识竞赛环节获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通过开展应急救援技能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检验了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咨询日活动。我们以区安委办名义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期间下发《安全生产法》、《家庭安全生产宣传手册》系列丛书1200余套,发放宣传小礼品800余个。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12月4日,我们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组织全区安监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安全生产法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在全市网络答题活动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我们积极督促全区各单位按照属地和行业监管原则,对各自辖区和各监管行业企业开展安全大培训活动,各单位累计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活动40余次,累计培训各类人员2500余人次。
(七)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情况
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归口统计、联网直报。2018年,我区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其中“2.5”生产安全事故已调查处理完结,“6.3”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由市安监部门调查处理,年度内事故调查处理按时结案率达到100%。累计共处理各级交办投诉举报2起,各类举报20余起,群众来访询问70余起。
(八)其他个性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城乡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安排,我们高度重视,成立以马小魁同志为路长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局承担的下北街东西南北巷开展治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两路两侧“三化”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区两侧“三化”问题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全力配合区级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此项整治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照全区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我们成立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局系统干部践行“135”出行方式,增强绿色低碳意识,扎实做好耗能数据计量和网上直报工作,不断夯实节能工作基础,同时,积极推进局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处理工作。四是积极开展12345市民服务热线案件办理工作。我们指定专人,积极办理市民服务热线交办案件。年度内共受理5起交办案件,办理完结率为100%。五是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情况。按照区地震办对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我们及时修订完善了安监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成立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5.12”地震宣传日咨询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常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比上年上涨75.8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
2、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来源于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5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97.5万元,占全部收入的63.8%;项目收入112.06万元,占全部收入的36.2%。

3、我单位2018年度支出30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63.8%;项目支出112.06万元,占全部支出的36.2%。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比上年上涨75.8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1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1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7万元;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6.66万元,其中2150601行政运行174.69万元,215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11万元,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93.85万元;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万元,其中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0.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301工资福利支出187.1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0.04万元,30102津贴补贴69.13万元,30103奖金35.8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11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9.6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05万元,30206电费0.27万元,30207邮电费0.15万元,30211差旅费0.50万元,30299福利费0.0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1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其中办公家具0.75万元,办公用针式打印机0.25万元。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4.5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其中:
(1)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导致;与当年预算相符。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4、无培训费支出。
5、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对2个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预算当年拨款8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办公用水电费、差旅费、电话费、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空表)
(九)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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