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粮食、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
(四)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全区果业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作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七)负责全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和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十二)负责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合理利用;监督沙化土地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和野生植物采集、培育以及经营利用工作。 (十四)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五)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和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区木材加工经营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十六)承担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十七)指导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和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动物卫生有关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全区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承担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评估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牵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十)负责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管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二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统筹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主线,以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产业生态脱贫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力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奋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绿色农产品供给,促进转型升级。以实施农业倍增、打造绿色农产品基地为抓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高产创建为平台,集成科技推广为支撑,以临阎路以东为核心,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着力推进测土配方、秸秆还田、土地深松等关键技术,确保粮食产量达到29万吨以上。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创建无公害示范种植基地2个、标准化养殖场4个,认证绿色产品1个、无公害基地农产品5个以上,开展农产品合格证明试点,进一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二)培育主导产业增长点,促进提质增效。坚持从生产端、供给侧发力,围绕优势产业,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石榴产业按照《临潼石榴产业2017—2025发展规划》,在稳步壮大基地规模的同时,强化果园管理、品质改良、标准化生产、品牌打造和市场开拓,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全年新栽植石榴为主的杂果5000亩。以设施蔬菜发展为重点,全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6万亩,实现产量36万吨。畜牧业推广种养结合模式,抓住农业部健康养殖项目机遇,投资1658万元对29个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三)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融合发展。在继续抓好现有区级以上园区建设的同时,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以质量和效益提升为重点,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支撑农业、用现代设施装备农业、用现代组织方式经营农业,用好用活区财政1000万元专项资金,发挥产业联合会桥梁作用,抓好农业产业提升、科技推广应用、发展模式创新、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和功能拓展,推动园区与农户结合、种养与加工结合,支持石榴红、西优、星星、鑫诚等各类园区发展壮大,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年新申报市级园区4个,认定区级园区6个。
(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规模经营。实现从农产品基地建设为重点向以品牌建设、技术改造、市场开发、电子商务为重点的转变,支持农民就业创业,着力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积极申报市级龙头企业,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10家以上,培育职业农民300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流转率达到30%以上。
(五)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量化经营性资产,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完成163个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对新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家注入不少于10万元的专项资金,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区有中心、街办有服务站、村有联络点”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
(六)突出五路两侧增绿美化,建设宜居临潼。以五路两侧绿化为重点,深入开展“三年植绿大提升•森林城市看临潼”活动,全年完成西咸北环线绿化1226.8亩、西潼高速公路东段绿化525.36亩;实施108国道绿色生态廊道工程绿化259.65亩。制定《临潼区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相桥苗木花卉示范镇和唐牡丹沟等苗木花卉示范区建设,新建苗木花卉基地2000亩。
(七)聚焦产业生态精准扶贫,助力群众增收。以加快贫困村脱贫特色产业发展为主线,按照“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思路,大力实发展油用牡丹、油菜、花椒、中蜂、苗木花卉、核桃、畜禽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培育6家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60户以上增收示范户,带动600户以上有产业需求的贫困户脱贫增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农林局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6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临潼区农林局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临潼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
3 | 西安市临潼区园艺工作站 |
4 | 西安市临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
5 | 西安市临潼区林业工作站 |
6 |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机械化学校 |
7 |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
8 | 西安市临潼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9 |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 |
10 | 西安市临潼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1 | 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站 |
12 | 西安市临潼区种子管理站 |
13 | 西安市临潼区拖拉机示范站 |
14 | 西安市临潼区畜牧良种场 |
15 | 西安市临潼区原种场 |
16 | 西安市临潼区国营苗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5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3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4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98人。
(农林局系统人员情况柱状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6辆。2018年无购置车辆预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75.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数11403.30万元,较2017年部门总体收支数7436.92万元,增加3966.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数11403.30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数7436.92万元,增加3966.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数11403.30万元,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数7436.92万元,增加了3966.38万元,原因是离退休费用增加470.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98.3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197.83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部门(科目)代码 | 部门(科目)名称 | 2018年 | 2017年 | 增减值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1403.30 | 3327.98 | 8075.32 | 7436.92 | 2929.26 | 4507.67 | 3966.37 | 398.72 | 3567.6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70.16 | 470.16 | 470.16 | 470.16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70.16 | 470.16 | 470.16 | 470.16 | 0.00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298.39 | 298.39 | 298.39 | 0.00 | 298.39 | ||||
21105 | 天然林保护 | 218.55 | 218.55 | 218.55 | 0.00 | 218.55 | ||||
21106 | 退耕还林 | 79.84 | 79.84 | 79.84 | 0.00 | 79.84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0634.75 | 2857.82 | 7776.93 | 7436.92 | 2929.26 | 4507.66 | 3197.83 | -71.44 | 3269.27 |
21301 | 农业 | 5784.53 | 2410.34 | 3374.19 | 4590.11 | 2428.11 | 2162.00 | 1194.42 | -17.77 | 1212.19 |
21302 | 林业 | 3220.22 | 447.48 | 2772.74 | 1846.81 | 501.15 | 1345.66 | 1373.41 | -53.67 | 1427.08 |
21305 | 扶贫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0.00 | -1000.00 | ||||
21307 | 农村综合改革 | 1630.00 | 1630.00 | 1630.00 | 0.00 | 1630.00 | ||||
2018年预算较2017年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社保缴费支出2018年纳入本部门综合预算,增加470.16万元;2018年我局不再承担原区扶贫办职能,扶贫资金预算减少1000万;2018年市级下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行政村补助专项资金1630万等。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单位:元
| 经济分类科目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增减情况 |
基本支出 | 33,279,818 | 29,292,590 | 3,987,228 |
工资福利支出 | 32,078,300 | 28,021,147 | 4,057,153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43,908 | 1,032,937 | -89,02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57,610 | 238,506 | 19,104 |
项目支出 | 80,753,188 | 45,076,650 | 35,676,538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7,584,760 | 8,976,650 | 38,608,11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3,168,428 | 330,000 | 32,838,428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35,770,000 | -35,770,000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增减变动情况,详见附表1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农林局本级2018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01,600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62,320元,由于退休4人,减少60,720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西安市临潼区农林局
2018年3月1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