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国家统计局临潼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品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下商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城市住户贫困监测、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调查,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陕西总队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等。 同时承担完成大量专项快速调查任务,调查内容可涵盖社会经济各方面,统计调查资料准确、权威。
二、2018年目标任务
2018年,我队主要工作为:
1、加强干部学习。制定全年干部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统计业务知识;积极派员参加总队和西安调查队组织的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切实加强统计分析培训,不断提高分析研究水平;鼓励干部参加党校、电大等成人教育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素质。
2、继续开展学习教育专题活动。按照陕西调查总队安排,继续认真学习“治国理政”,做到学习教育流程不简化,学习内容删减,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内容。
3、认真做好各种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做好住户一体化调查三次大季报一次年报和样本轮换工作、畜禽监测调查十二次生猪月报及四次大季报、粮食产量、面积遥感、规模以下工业等专业的调查工作;认真做好专项调查工作。
4、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加强对城乡一体化、粮食产量、畜禽监测、小微企业等专业的检查、监督,确保调查严格按方案执行。
5、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对三个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6、狠抓分析研究工作。一是围绕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下发信息要点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信息,不断提高信息的采用层次和采用率;二是围绕临潼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三是按年初安排的专题调研计划,认真抓好专题分析的调研,力争写出有深度的调查报告,以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要,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我队全年预计撰写调查信息60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部门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6人,事业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7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队预算拨款为72.7万元,较2017年收入增长7.1万元,增幅为10.8%,支出为72.7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幅为10.8%。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收入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队预算拨款为72.7万元,较2017年收入增长7.1万元,增幅为10.8%,支出为72.7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幅为10.8%。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收入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8年,我队预算支出为72.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8%。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2018年,我队基本支出43.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9.4%,增长原因为职工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为29万元,较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2018年,我队基本支出43.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9.4%,增长原因为职工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为29万元,较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我队“三公”经费预算经费为1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0元,车辆运行费15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18年预算会议费为25000元,培训费为35000元,与上年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我队机关运行费为9216元,较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因此无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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