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4 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4 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15 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2024 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1.补贴依据。按照中省有关文件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2.补贴对象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对于耕地“非农化”,以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林果业等“非粮化”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2)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予补贴;对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不得补贴;对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抛荒地、撂荒地不得发放补贴;鼓励将开展撂荒地整治后复垦的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3)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不予发放。
3.补贴标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仍按每亩70元执行。
4.面积核实。各街办要认真开展耕地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安排专人逐户调查统计耕地面积,核实耕地种植、质量等状况。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及信息数据更新,依照耕地面积,精准核实测算补贴数据。不等不靠,主动担当,依照土地确权基数和符合补贴标准作物种植面积,做好统计、核查。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发放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利益得到维护。要严格落实村街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5.补贴发放。各街办要按照省财政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农财办〔2019〕1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和部分岗位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22〕12号)和《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15号)有关要求发放补贴资金,确保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考核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2024年全区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23万亩。
2.补助对象及标准。补助对象为承担2024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区县。中省按照新建 2850 元/亩,改造提升 2800 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国债和转移支付项目均按照 5 元/亩落实管护资金,在中省财政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区县按照新建总财政资金不低于 3000 元/亩(市县配套不低于 150 元/亩),改造提升总财政资金不低于 2800 元/亩的标准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3.资金支持环节。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及田间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
(三)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1.建设内容。落实《到 2025 年化肥减量行动方案》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 2024 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4〕10 号)有关要求,遵循“精、调、改、替、管”技术路径,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提升、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模式整村整乡推广,推进肥料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配套应用,优化施肥结构,促进精准施肥,发挥“三新”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为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巩固拓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持续开展化肥利用率、肥料效应、配方校正等田间试验3万亩,完成农户施肥调查200户,推广应用智能化施肥专家系统,制定并发布县域主要农作物肥料配方和推荐施肥方案,引导农企对接,促进测土配方施肥成果落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 90%以上。
(2)“三新”集成配套推广。建设“三新”集成推进县,探索整村整乡推广“三新”集成模式,示范面积3万亩,项目区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施肥结构更加合理,小麦、玉米单产水平稳中有升。
2.补助对象及标准。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项目任务,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义务。通过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减肥增效技术到位率,不断提升绿色生产水平。
资金对每个田间试验补助 5000 元,对“三新”示范片区的补助根据实施综合成本、作业环节等因素确定,其中“三新”示范片粮食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 55 元,具体由我区结合当地实际,综合成本具体组织实施。
3.资金支持环节。资金主要用于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三新”千亩方万亩片、试验示范、管养诊断等,对“三新”技术集成模式推广所必须的新型肥料、服务作业等进行释放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支持情况由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资金补助的有关新型肥料须取得肥料登记或备案号。
(四)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1.建设内容。2024 年西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继续完成外业、内业采样化验等任务。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继续做好土壤表层和剖面采样、化验、分析等外业、内业有关工作,我区完成耕园剖面样品68个,林草剖面样品32个。
2.支持环节。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各环节中所需物资,采样、检测、质控、成果等必要费用。
3.补贴对象及标准。根据《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陕三普办〔2023〕25 号),资金对我区农业农村(土壤普查)部门组织实施第三次土壤普查各项任务予以补助。按照耕、园、林、草等不同类型的参考核定价格,结合 2023 年各级三普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中央和省级已下达资金规模及执行情况,遵循“补助不超概算上限、资金在任务范围内使用”的原则,对于任务范围内不足资金,鼓励区县根据实际予以配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公示期从7月24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质量。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农业发展规划,抓紧组织项目征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向全产业链建设及产业聚集区倾斜。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申报程序。项目申报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按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提交局办公会研究。拟定项目主体后将对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正。
3.其他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类组织申报。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申报工作采取网上与纸质并行申报方式,各单位要在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由业务科室将项目录入市级项目库。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报发展规划科备案。
联系人:刘慧 029-83979956
各项目联系方式: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联系人:梅雨林029-83818868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联系人:郝霆029-83818868
3.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联系人:缑巧红029-83886540
4.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联系人:李超 029-83818868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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