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4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23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2024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1.建设内容。立足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小麦、玉米等“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样板,集成“土、种、肥、水、药、机”等生产要素,大力推广以小麦宽幅沟播、玉米增密度、油菜全程机械化等为重点的绿色高效技术,通过统一良种供应、统一技术支持、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机械作业的“五统一”模式,由点到线及面,推动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2.补助对象及标准。粮油单产提升的补助对象为实际参与粮油种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实际种粮者及有关主体,根据其承担的重点任务数量、环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示范推广予以补助,粮油作物百千万综合示范基地。小麦、玉米、冬油菜按照亩均 5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3.资金支持环节。资金可用于耕种机械作业,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等物化投入,推广先进新优品种、施药机械、制种机械、节水器材、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技术指导、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等领域的补助。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补助资金不与中央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社会化服务等支出功能相近的资金在同一地块上叠加补助。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1.建设内容。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立足粮食主导产业,坚持“稳面积、提产能、提单产、提效益”的总体思路,建成生产、经营、产业完善,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农民增收稳固、渠道不断扩展,粮食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2.补助对象及标准。经市县申报,省级遴选,会同省财政厅联合报请省政府批准,2024 年确定西安市临潼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 1000 万元。
3.资金支持环节。根据产业园粮食产业优势、发展潜力、区位优势、环境容量和自身承载能力,围绕产业园创建任务与目标,以最急需、最关键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组织实施粮食基地提质增效工程、粮油加工延链增值工程、社会化服务强农富民工程、绿色发展及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品牌营销溢价增值工程、农旅融合示范工程。
(三)市场营销项目
1.建设内容。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塑造陕农优势品牌”的有关要求,支持入选市级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业品牌提升产品品质、品牌知名度和溢价增值能力。
2.补助对象及标准。农业品牌培育补助对象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有主体及该品牌覆盖带动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64 号)中关于“以往年度已支持过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024 年不重复支持”的要求,决定给予2023年度依据《陕西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陕农发〔2023〕37 号)规定及《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市级农业品牌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定的临潼石榴市级农业品牌30万元补助。
3.资金支持环节。区域公用品牌重点支持强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监管保护,制定并实施农业品牌相关的生产标准、产品标准并开展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标准化生产规划、水平与能力,打造品牌生产加工示范基地,改进个性化包装设计,提高品牌营销能力和附加值等有关环节。其中:
(1)编制、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规划(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或取得国家区域产品保护注册确认,视觉形象设计及整体宣传营销方案的编制、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制定),建立健全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标识包装使用制度,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监督和管理,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层级集群建设和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业品牌培育及营销社会化服务,创新宣传营销推广形式等。该项工作支持 15 万元;
(2)做好品牌宣传及营销。建设、优化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及时通过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不断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的知名度。该项工作支持 5 万元;
(3)支持市级农业品牌持有主体及授权主体维护、拓展销售渠道,开展产销对接,对遴选的有稳定品控能力、可持续市场供应能力、优质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或产品质量效益高、连续三年销售渠道或规模稳定的市级品牌企业主体进行支持,该项工作支持10 万元。
(四)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1.建设内容
(1)支持粮食作物系统监测点建设,要求项目实施区县每3 个乡镇至少建立一个重大病虫监测点。用于病虫草鼠害及植物疫情系统监测、大田普查、农药使用、植保器械及绿色防控覆盖率工作中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和更新、监测材料购置、病虫信息采集等。
(2)粮食作物重大病虫防控。在粮食主产区,以小麦、玉米为主,突出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玉米黏虫、玉米螟、草地贪夜蛾、玉米大斑病等流行性、迁飞性、暴发性病虫害,支持有关区县因地制宜开展粮食作物病虫草鼠害统防统治。
(3)农药减量控害与绿色防控融合。围绕粮食、果菜等农作物建设省级农药减量增效区和绿色防控区,集成推广健康栽培、免疫诱抗、理论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使用化学农药等“五大”绿色防控技术。
(4)苹果蠹蛾为主的植物疫情阻截防控、消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密监测”的防控策略,严防苹果蠹蛾疫情传入。支持建立苹果蠹蛾监测点,分区、分类重点监测苹果种植环节蠹蛾疫情,及时做好预警、消杀与相关防控。
(5)植保新技术引进试验。在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和茎基腐病、麦田恶性杂草、草地贪夜蛾、猕猴桃溃疡病、绿盲蝽等重发区域,建立植保新技术、新设备、新药剂引进及抗性监测试验,熟化、优化、集成和储备实用新技术、新药剂和新设备。
(6)玉米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建立玉米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示范区,开展赤眼蜂防治玉米螟,玉米茎穗兼收降低赤霉病菌源等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治技术研究。
2.补助对象及标准。资金补助对象为省级农作物病虫草鼠及疫情监测区域站(点),承担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示范区,农药减量控害、绿色防控、新技术引进、植保贡献率和防治效果试验示范区,苹果蠹蛾为主的植物疫情监测重点县(区)、重大病虫防控技术试验点,以及参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的单位、科研机构等。
根据作业检测监测、防控治理、试验示范的作业任务及成本,每个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及疫情监测点补助不超过 10 万元;每个粮食作物重大病虫草害防控点补助 10 万元;每个农药减量控害点、绿色防控点各补助 5 万元;每个苹果蠹蛾监测消杀点补助 5万元,每个果汁企业苹果蠹蛾消杀补助 5 万元;每个植保新技术引进试验补助 5 万元;每个玉米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示范点补助 10 万元。
3.资金支持环节。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草害及疫情监测防控中所需的监测设备、监测材料、病虫信息采集、专业化防控作业服务、绿色防控材料、试验药剂、疫情监测、检验检查、消杀药剂等。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弥补公用经费等与支持内容无关的支出。
(五)畜牧全产业链项目
1.建设内容。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项目依托省、市、县、村、场(户)五级畜牧业生产监测体系,提高监测点服务能力和装备水平。开展生产监测,提升数据采集效率与监测预警能力,科学指导全省畜牧业生产发展。
2.补助对象及标准。根据监测点位分布、承担任务数量、设备物资综合成本等因素,每个监测村(场、点)补助不超过 4000 元。
3.资金支持环节。主要用于信息采集处理设备、物联传感设备的配置以及预警信息发布等直接相关支出。
(六)动物防疫项目
1.建设内容
(1)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加强优势和重点畜牧产业县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强化乳业、畜禽肉类等全产业链技术支撑,组织重点人畜共患病老疫区开展原点监测。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防控和净化,提升动物疫病净化场、净化区水平区,促进动物防疫由重点控制向全面净化转变。
(2)重大动物疫病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时扑灭动物疫病,防止病原扩散蔓延,开展因重大动物疫病或重点动物疫病监测阳性强制扑杀动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3)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及畜禽产品抽检等质量监管。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探索微生态、中草药等兽用抗菌药代替物,实现兽用抗菌药使用量 “零增长”,严控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性。开展兽药经营追溯规范化监督抽检、研发新兽药、集成推广养殖环节兽药抗生素减量化、兽药安全使用。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畜产品及饲料兽药抽检、屠宰环节生鲜肉等质量监管。
2.补助对象及标准
(1)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区域和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置区域予以补助,根据防控风险、监测采样、阳性扑杀难度及处理成本、有关研究和防控技术集成。
(2)重大动物疫情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情扑杀对因强制扑杀动物给养殖场户造成损失的予以补助,支持养殖场户恢复生产、强化措施,提高防疫能力水平。补助标准按照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暂行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6〕102 号)执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生猪养殖过程中因动物疫病等原因死亡的生猪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者予以补助。鼓励区县级予以配套,资金包干使用。
(3)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及畜禽产品抽检等质量监管。对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的县区,根据使用微生态、中草药等兽用抗菌药代替物,兽药质量和抗生素残留效果检测数量,动物产
品兽药残留、畜产品及饲料抽检、屠宰环节生鲜肉等质量监管,补助10万元。
(七)千亿级果业项目
1.建设内容。突出石榴产业,聚焦优化前端、培育中端、提升后端三个环节,实施石榴等特色果业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
2.补助对象及标准。支持石榴等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在特色果业主要产区,开展标准化园区建设和老园改造等生产选育环节提质增效,提升特色果业发展水平。
3.资金支持环节。重点支持品种引进、棚架改造、水肥一体化、土壤有机质提升等设施配套及技术集成。重点支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基地、园区等标准化果园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示范重点支持区域特色优势果业生产设施整体提升,架型改造、水肥一体化等苗木繁育、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新设施建设、新设备提升、新物资购置等,促进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种质资源保护开发重点支持李杏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评价和利用等。
二、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公示期从7月24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质量。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农业发展规划,抓紧组织项目征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向全产业链建设及产业聚集区倾斜。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申报程序。项目申报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按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提交局办公会研究。拟定项目主体后将对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正。
3.其他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类组织申报。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申报工作采取网上与纸质并行申报方式,各单位要在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由业务科室将项目录入市级项目库。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报发展规划科备案。
联系人:刘慧 029-83979956
各项目联系方式:
1.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联系人:陈太春029-83812063
2.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联系人:房浪涛029-83886540
3.市场营销项目联系人:胡永杨029-83979956
4.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联系人:陈太春029-83812063
5.畜牧全产业链项目联系人:孙辉 029-83812997
6.动物防疫项目联系人:孙辉 029-83812997
7.千亿级果业项目联系人:徐涛 029-83979956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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