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第四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做好2024年第四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四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52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2024年第四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

1.建设内容。

(1)耕地土壤环境及农田残膜监测。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夯实地膜科学回收利用基础,强化风险管控,提升产地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和预警能力。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以农用为主,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培育市场化主体,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3)耕地质量监测。扛牢粮食安全考核责任,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要求,根据土壤类型、种植制度、地力水平等因素建立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位,开展调查监测,采样分析土壤成分数据,开展监测成果运用,完成补充耕地试点评价。

2.补助对象及标准。

(1)耕地土壤环境及农田残膜监测。对全区4个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进行补助,每个监测点采样、制备及流转补助2000元。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在全区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1个,补助 26.8万元。

(3)耕地质量监测。对全区8个监测点位进行补助,每个监测点补助 6900 元。

3.资金支持环节。

(1)耕地土壤环境及农田残膜监测。支持设备购买、土壤—农产品协同采样、制备、流转、检测分析、监测等。残膜监测支持农田地膜点位布设、设备购买、样品采集、清洗、称量、烘干、分析、监测等。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机械化还田、田间清除、包括秸秆收集、储运、加工等体系建设,市场化主体培育,技术集成、模式打造推广等。

(3)耕地质量监测。支持耕地质量监测过程中的设备购买、土壤协同采样、制备、流转、检测分析、监测,耕地质量报告编制等。

(二)农业节水项目

1.建设内容。开展农业节水项目示范区建设,重点发展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节水灌溉,因地制宜选择节水模式,建设机井灌溉渠高效节水7000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系配套粮食作物节水模式3000亩以上。共建设10个1000亩以上农业节水示范区,其中水肥一体化示范区3个,推广应用1-2种节水模式和主导产品,辐射带动农业节水加快发展。

(1)大中型灌区渠系配套粮食作物节水模式。加强灌区末级渠系+衬砌+配套建筑物的标准化改造,加大末级渠系衬砌,提高渠系输水能力和利用系数。根据主要作物生长规律和土壤境情,调整优化灌溉制度。

(2)机井灌溉区高效节水模式。改善水源条件和田间设施设备,完善灌溉管网,因地制宜发展低压管道、滴灌等节水灌溉。

2.补助对象及标准。支持我区实施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项目,补助对象为集中连片种植粮食作物 500 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农业节水项目示范区启动建设,第一年启动补助500万元,次年度取得绩效评价良好以上再补助300万元。具体建设由区级结合实际,对标附表建设内容确定,补助标准按照种植业节水亩均不高于800元标准执行。

3.资金支持环节。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关键设施设备物化补贴。

(1)大中型灌区渠系配套粮食作物节水模式重点用于末级渠系衬砌和水肥一体化系统、滴灌设施设备。

(2)机井灌溉区高效节水模式重点补助配套输水管道和水肥体化系统、滴灌设施设备。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1.建设内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加快存量农药包装废弃物科学处置,进一步提高回收处置率。

2.补助对象及标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支持我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3.资金支持环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配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转运设施,开展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资金主要用于农药废弃物运输归集每吨0.2万元,回收处理每吨0.8万元。

(四)农机化发展项目

1.建设内容

(1)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及技术的研发、引进、应用、推广、示范。支持在我区主要粮食连片种植区及特色产业规模种植区,依据关中地区小麦、玉米种植规模不小于1000亩,其中,特色产业种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面积不少于100亩,标准化作业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的标准,建设 1 个机械化熟化应用基地,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有效控制机收损失率。

(2)农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48个粮食主产县(区)名单,在我区开展五大作物机收减损监测。

(3)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按照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政策的相关要求,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费登记、安全技术免费检验和驾驶证免费换发的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政策。实施农机安全免费管理,实现农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等。

2.补助对象及标准。

(1)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及技术的研发、引进、应用、推广、示范。根据省级农机化发展项目补助对象及标准有关内容,该项目由我区相关区县新型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等具体实施。建设1个机械化熟化应用基地,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农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根据省级农机化发展项目补助对象及标准有关内容,该项目由我区农机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开展机收减损监测,每个区县补助标准10万元。

(3)农机安全免费管理。该项目由我区农机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农机安全免费管理资金以2024年二季度拖拉机、收割机、驾驶人的累计在册数量为基础,采用因素法对资金进行测算分配,对免除机主每年农机具年检相关费用予以补贴。

3.资金支持环节。

(1)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及技术的研发、引进、应用、推广、示范。机械化熟化应用基地项目资金用于建设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特色产业种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和标准化作业示范基地,推进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和新机具的引进、试验。

(2)农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机收减损监测项目资金用于购置租赁监测仪器,相关工作设备升级,作业培训等。

(3)农机安全免费管理。农机安全免费管理项目资金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安全反光贴印制,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和驾驶证核发,农机安全宣传培训,检测检验装备升级,农机安全网格化提升等农机监理业务支出。

(五)农业综合执法项目。

1.建设内容。农业综合执法项目支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绿箭护粮安”执法行动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装备配置和业务水平,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质量,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2.补助对象及标准。支持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照“缺啥补啥、填平补齐”原则,购置农业综合执法基础装备补助3万元。“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工作,按照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补助 2万元。

3.资金支持环节。支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及认定工作。支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工作;支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短视频拍摄。提升改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支持区执法机构,以农业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为主,按照“缺啥补啥、填平补齐”原则,提升改善农业执法装备配备。

二、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9月15日。公示期从9月9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质量。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农业发展规划,抓紧组织项目征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向全产业链建设及产业聚集区倾斜。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申报程序。项目申报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按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提交局办公会研究。拟定项目主体后将对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正。

3.其他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类组织申报。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申报工作采取网上与纸质并行申报方式,各单位要在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由业务科室将项目录入市级项目库。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报发展规划科备案。

联系人:刘慧 029-83979956

各项目联系方式:

1.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联系人:宋佳029-83812063

2.农业节水项目联系人:邓凯029-83812063

3.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联系人:宋佳029-83812063

4.农机化发展项目联系人:梁洁029-83812063

5.农业综合执法项目联系人:刘建章 029-83973152

附件:农业农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doc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