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第二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2024年第二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二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210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建设基本条件

(1)土地使用合法合规。产业园必须明确精准的四至坐标,以及坐标内各类土地性质和相应的图示。要树立敬畏耕地的鲜明导向,突出产业园的农业生产功能。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必须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在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前提下,重点用于种植油料作物、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形式农用地,设施农业使用一般耕地时要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要求,并做好备案管理工作。杜绝任何形式耕地撂荒和“非粮化”、“非农化”、“大棚房”问题,确保农地农用。

(2)“双绑定”机制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积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制定绑定措施,确保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要加快构建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吸引培育联农带农经营主体,把联农带农实际效果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从而壮大产业园内的村集体,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产业园联农带农机制带来的效益。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双绑定”促增收路径。产业园覆盖至少1个以上重点村,各项目实施主体绑定不得少于10个监测户或重点户,产业园促进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3)数字化系统建设领先。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要加强科技手段的引入和应用,实现科技赋能。产业园基础空间数据资源、建设项目推进以及涉及产业园专项资金使用拨付,园内各生产要素配置利用,以及产业园建成以后的运营管理和效益发挥等情况数据信息,统一录入市农情监管平台,依托平台统筹监管推进、共享数据信息。

(4)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围绕粮食、蔬菜、果业、畜牧业、渔业等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兼顾特色产业发展,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产业间关联度强等特点的1-2个主导产业。同时,应符合“生产+加工+科技+绿色+品牌”的发展要求,主导产业占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60%以上,且主导产业中一产生产已具一定规模,能够满足重点发展二三产的前提要求。申报建设粮食产业园,建设主体应是产粮重点县。

(5)二三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现代农业产业园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等全产业链开发的格局初步形成,农产品初加工率达60%以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流通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实现同步较快发展。

(6)规划布局科学全面。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总体要求,以“三区一带三基地13+6集群”产业布局为支撑,与全市特色产业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耕地保护利用、乡村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强镇等布局有机衔接,并达到边界明晰;以相对集中、联系紧密为原则,统筹布局规模种养、加工转化、仓储物流、科技示范、社会化服务等功能板块。

(7)发展水平区域领先。现代农业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现代要素聚集能力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高素质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吸引人才创新创业的机制较健全。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规模经营显著,新型经营主体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主导力量。至少有1家市级以上的技术支撑单位。

(8)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园应注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两减四提一巩固”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同时兼顾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达到产品优质安全,无害化率100%,绿色食品认证80%以上,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

(9)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区县、开发区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统筹整合相关农业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出台支持政策措施,确保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建设用地有保障,具备相关审批手续,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10)组织管理健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区县、开发区应有较为完善的建设管理及运营体制,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相应专门管理机构,实施融资、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的运行机制;着眼建设主体明晰,管理方式先进,开发运营机制灵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营、多方投入的建设格局。

(11)安全生产措施得力。各市级项目实施主体需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不得存在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近三年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得申请建设,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审计发现重大违规问题;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申报建设粮食(种子)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除符合上述建设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建设主体重点考虑产粮重点县,坚持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原则,全县粮食面积在2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占产业园总面积70%以上。

2)具备优良品种繁育的基础条件,包括晒场、种子精选加工设备、种子检验仪器及良种储存设施等,形成良种繁育体系。

3)技术装备水平较高,具备粮食烘干仓储、冷链保鲜、分拣包装等粮食后整理装备。

4)灌溉水源充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好。

5)至少有1家粮食加工(育种)龙头企业,园区内有从事耕种收防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专业合作社。

6)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小麦、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均达到90%以上。

2.建设任务

(1)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应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为业态合理、品牌突出、生态良好、效益显著的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

(2)促进生产要素集聚。聚集市场、资本、信息和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技术集成、设施提升、装备配套。

(3)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种养有机结合、产加销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及演化升级,实现现代农业产业园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交叉重组。

(4)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围绕加快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提档升级,推进质量兴农、效益兴农和竞争力提升,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5)创新联农带农方式。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入园发展,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并创新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重点突出产业园涉及范围内的脱贫户、监测户和重点户绑定措施。

3.支持对象

支持临潼区建设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500万元。

(二)西安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

1.建设条件

(1)具有良好的村庄基础条件。建设村为行政村或相对独立的自然村。村庄“两委”班子团结有力,风正气顺,组织动员能力突出;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和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完善,作用发挥良好,具备较强的管理运营能力;村庄各类土地使用规范合理,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资源便于调整整合和开发利用;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50万元以上,水、电、路、讯、网(5G)、物流全部通达,垃圾、污水、粪污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原则上从“千万工程”重点村中遴选推荐。

(2)合法合规使用土地。“西安乡村空间站”必须具有明确精准的四至坐标,并附坐标内各类土地性质和相应的图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土地,村庄建设类项目必须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或者依托闲置宅基地、学校、厂房等改建,坚决杜绝乱占耕地开展项目建设。位于秦岭生态保护区还应严格落实秦保要求。

(3)注重数字化系统建设。“西安乡村空间站”建设要加强科技手段的引入和应用,实现科技赋能。建设和运营期间,项目的基础空间数据、项目推进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拨付情况,项目建成以后的运营管理和效益发挥等情况数据信息,统一录入市农情监管平台,依托平台统筹监管推进、共享数据信息。

(4)拥有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乡村空间站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成后须履行移交程序,按规定纳入集体“三资”台账管理。运营主体、社会资本按照投资比例等约定,确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关系,绑定村民特别是监测户、样本户直接就业不少于10人,带动村民生产经营不少于20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全市平均水平高1000元以上。

(5)不予支持的情况。全市已经评选认定的“乡村空间站”不得重复申报建设。近2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庄不予支持: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严重违纪违法;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其他受到市级以上通报事件。

2.建设任务

(1)编制实用性规划。在理清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集体闲置房产、闲置农房等资产资源四至、地类性质的基础上,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研究确定建设类型和目标定位。通过“乡村规划师”团队、专业规划机构驻村调研指导,采取“微改造、精提升”或整村改造提升等方法途径,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商定建设改造和配套提升方案,编制形成“多规合一”的村庄实用性规划。

(2)制定项目建议书。围绕项目概况、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四至坐标与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组织管理及实施进度、环境影响分析、资源有效利用及节能、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结论与建议等方面,制定详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3)实施项目建设。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安排,由区县、开发区政府牵头,依法合规整合各类涉农建设资金资源,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制定详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拨付计划,组织项目招标和建设。

(4)搭建运营平台。树立运营乡村的创新发展理念,通过引入乡村运营主体,搭建运营平台,负责乡村产业发展、农文旅融合(平急转换安置)和承接城市功能等具体事务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农业生产和村庄经营标准和水平,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村庄治理和运营管理规范有序。

3.建设对象

“乡村空间站”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行政村。支持 2024年评审出的2个行政村建设“西安乡村空间站”,每个“乡村空间站”支持200万元。

(三)农产品保供前置仓项目

1.支持条件

(1)符合相应用地政策。规划方案要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和农业发展要求,项目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在合理利用土地、符合农产品前置仓建设用地标准、无权属争议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用地位置、范围,项目四至点位明确,严格履行用地手续和设施建设相关手续并列清单管理,其中,设施农业配套前置仓按设施农业政策进行建设管理(坚决树立敬畏耕地的鲜明导向,防止出现未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前置仓行为)、专用于经营性前置仓按建设用地政策进行用地申报、建设审批(严格遵守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未落实“占补平衡”、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前置仓行为)。

(2)联农带农机制运行良好。项目建成后可引导农民发展产后初加工直接获取产业收益,建立农民分享二三产业收益机制;培育经营性、公益性服务主体功能良好。

1)各区县(开发区)在项目征集过程中,要明确绑定并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同时积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宣传宣讲,鼓励辖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农产品产地保供前置仓建设;在项目下达和实施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增收机制的项目实施主体;

2)支持项目实施主体积极提炼总结生产经营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吸纳成员、用工用劳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项目所在村组成员,探索形成更多壮大村集组织经济和村民增收的有效路径。原则上每个主体带动农户不少于 5 户。

3)对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保供前置仓项目建设示范效果明显,推广带动作用显著的主体单位,在农产品市场营销及信息化资金里以适当比例予以支持。自主经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农户实施农产品产地保供前置仓项目的,支持的市级专项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金)记账。

(3)加强数字化系统建设。农产品产地保供前置仓基础空间数据资源、建设项目推进以及涉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拨付情况、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数据等,统一接入西安农情监管平台,依托平台统筹监管推进调度、共享数据信息。

(4)产业基础牢固。原则上应结合我市农产品“一区一单 品”发展方向确定。所在地为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主营农产品的专业村镇(农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 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优先布局。交通区位优越,毗邻省道,靠近高速路网、铁路场站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或有相应规划、配套服务设施等。

(5)项目服务功能突出。可提供代购代销、商品化处理、质量速测、交易结算等服务,提高农产品储藏处理水平和农户营销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2.支持内容及类别

(1)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以鲜活农产品田间地头仓储保鲜为目标,主要新建(改扩建)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通风库、贮藏窖等 5 种类型,并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配套相应设施设备。

(2)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以服务产地农产品集散和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为目标,增强鲜活农产品的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冷藏保鲜等服务功能,提升产地商品化处理与错峰销售能力,在区县重要流通节点和农产品主产区新建(改扩建)的销地冷链集配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链设施,提升农产品流通销售效率。

3.支持标准

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开展农产品产地保供前置仓项目建设主体遴选工作,对经评审通过的建设主体,按照不高于100万元/个的标准予以支持。

(四)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

1.支持方向

(1)开展节能宜机为主设施种植集约化改造。立足我区农业产业布局,聚焦设施蔬菜、水果、食用菌,加快传统优势产区设施改造提升,支持整县(区)推进实施老旧低效设施改造,推广高效宜机棚型;因地制宜建设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种植示范园区,有序推进产业提档升级。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推广新品种、新机械、新技术、新模式,建设大跨度钢构大棚、大型连栋温室等高端设施。

(2)开展高效集约为主设施畜牧现代化提升。加快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升级,支持配套和完善精准饲喂、智能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稳步推进生猪家禽立体化设施养殖建设,建设立体多层生猪养殖圈舍,因地制宜推广高层楼房养猪,推广蛋鸡、肉鸡叠层笼养,配套全流程高效生产设备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快肉牛肉羊集约化设施养殖建设。建设奶牛、奶山羊智慧养殖场,建设智慧养殖圈舍,升级智能挤奶系统,强化优质牧草供给。加大畜禽屠宰成套设备研发应用,增设预冷集配中心、

低温分割车间、冷藏车等设施,提高肉品储藏和冷链运输能力。

(3)开展优质高产的设施渔业智能化建设。加快建设工厂化养殖车间,推广多营养层次、立体生态养殖模式。支持将陆基圆桶养殖和循环水技术集成,建设集保温棚、陆基圆桶、制氧机、微滤机、臭氧、紫外线、硝化床等设施于一体,实现标准化、智能化、高密度、高产量、恒温的新型设施养殖模式,推进我市水产养殖转型升级,引领全市设施渔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渔业养殖效率,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水产品需求,实现“渔民增收、渔业增效”。支持开展南美对虾、澳洲龙虾及螃蟹等养殖示范推广。

(4)开展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农业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提升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农产品保供前置仓,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畅通衔接转运通道,建设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支持建设提升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补齐建设一批粮食烘干中心和烘干点。推进烘干设施综合利用,提升设施果蔬干燥加工能力。

(5)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及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的其他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

(五)农产品应急保供基地项目

1.建设内容

(1)规划布局合理。基地建设应符合本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等规划和耕地保护要求,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布局有效衔接,土地性质合规,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2)提升生产设施。以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为目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程装备技术等,建设日光温室、连栋温室或不改变耕地地类塑料大棚和水肥一体灌溉等设施,集中连片实施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现产品绿色化,质量全程控,农业面源污染能够有效治理。

(3)建立保供机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应急保供机制,实行建管一体,平时注重对接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其他销售主体,保障居民生活供应。紧急情况下,及时调整生产供应计划,服务本地应急调度。

(4)强化联农带农。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通过合作制、股份制等模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使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5)推进融合发展。以一产为基础,叠加二产,融合三产,初步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因地制宜设置产品种类、生产理念、技术规程、注意事项等标牌,展示农耕文化,提供劳动实践或研学教育“田间课堂”等,推进“农业+”融合发展。

2.支持标准

重点支持基地农业生产设施、物质装备、农产品质量安全、采后商品化处理、全产业链建设和应急保供能力建设等,提升农业设施化、标准化、加工能力以及装备应用水平。创新融合发展新模式,培育打造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都市现代农业应急保供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支持500万元。

(六)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1.资源调查与评估

(1)组织专业人员对我区的石榴种质资源进行调查,包括种类、分布、数量、生境等方面的信息。

(2)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建立重点区域和品种的保护档案。

2.繁育与保护技术研究

建立石榴种质资源圃(库),开展人工繁育、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研究,提高品种的成活率、产量和质量。

二、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公示期从12月19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质量。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农业发展规划,抓紧组织项目征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向全产业链建设及产业聚集区倾斜。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申报程序。项目申报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按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提交局办公会研究。拟定项目主体后将对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正。

3.其他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类组织申报。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申报工作采取网上与纸质并行申报方式,各单位要在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由业务科室将项目录入市级项目库。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报发展规划科备案。

项目联系人:扈新民029-83979956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