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潼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陕西省稳定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陕农发〔2024〕76号)和《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5〕15号)精神,稳定我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扎实推进我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工作,我局制定了《临潼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孙辉,电话:18394186805,029-83812997,邮箱:lintong98989@163.com)



临潼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实施方案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稳定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陕农发〔2024〕76号)和《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5〕15 号)要求,为帮助我区肉牛奶牛养殖场户渡过难关,稳定肉牛奶牛基础产能,制定本补助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省两会部署,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以增加养殖场户收入为核心,采取政策驱动、补助带动的方式,确保全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稳定。

二、补助对象、条件及标准

(1)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肉牛奶牛养殖主体,优先支持从事肉牛奶牛养殖的脱贫户和重点监测对象。

(2)补助条件

肉牛设计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奶牛设计存栏100头以上的标准化奶牛场。

具体要求:养殖场法人主体明确,营业执照、畜禽养殖代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等证照齐全有效;养殖场具有配套满足“防渗漏、防雨、防溢流”粪便污水贮存设施及粪污处理设备,雨污分流措施有效可行;管理制度健全;能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策要求,服从业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无不良食品安全记录或责任事故。

(3)补助标准

肉牛养殖补助:根据实际存栏每头肉牛补助不超过500元,每场户补助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奶牛养殖补助:根据实际存栏每头奶牛补助不超过1000元,每场补助合计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本次补助为应对当前肉牛、奶牛生产全面亏损严峻形势采取的临时纾困措施,为一次性补助,资金由养殖场户用于肉牛奶牛生产经营的直接环节。

四、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及摸底调查

1.宣传动员。各街办,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工作的重要性,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动员辖区养殖场以实施肉牛奶牛养殖补助为契机,及时补栏增栏,稳定我区肉牛、奶牛基础产能。

2.摸底调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脱贫户和重点监测对象肉牛奶牛养殖情况进行摸底统计(附件1和附件2);各街办畜牧兽医站负责对本辖区肉牛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摸底统计(附件3和附件4)。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汇总后,于3月15日前将调查摸底表报区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管理科。

(二)申请审核

1.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自主向所在街办畜牧兽医站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临潼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申请表》(附件5)。

(2)畜禽养殖代码证。

(3)养殖场户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复印材料。

2.材料审核。以街办为单位,经当地畜牧兽医站派人现场核查、查阅核实资料(证照资料、设施资料、养殖及防疫档案),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书面材料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4月15日前,完成申请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管理科。

(三)核查验收

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申请任务,逐场核查各养殖场的实际存栏数量,填写《临潼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核查审核表》(附件6),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的,方可纳入补助对象。7月底前,完成实际存栏数量的核查验收工作。

(四)公示及资金兑付

项目核查验收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将拟补助信息(包括补助对象、核查数量、补助金额等)在区、街、村范围内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局按规定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各街办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临潼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养殖业管理科和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实施方案的制定、台账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负责项目资金落实、管理使用及兑付工作,确保我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做好服务指导。区畜牧中心要督促指导各街办畜牧兽医站,加大对奶牛、肉牛养殖场的指导帮扶,合理制定存出栏规划,适当淘汰低产奶牛,稳定高产核心群和能繁母牛群。调整饲料配方,大力推广精准营养调配等技术,降低养殖成本。稳定我区肉牛奶牛基础产能。各街办畜牧兽医站指导养殖场做好耳标佩戴,确保统计耳标和实际保持一致。

(三)密切配合协作。各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各有关单位在推进工作时,不得推诿扯皮,涉及交叉问题要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妥善处理。

(四)严肃工作纪律。此次补贴以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养殖数量为基础,符合条件的每头牛仅可享受一次补助。各街办畜牧兽医站要严格主体审核,强化数据核准,不得重复补助、虚假补助等。对数据造假、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财政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附件1:临潼区脱贫户和重点监测对象肉牛养殖情况调查摸底表(街办).doc

附件2:临潼区脱贫户和重点监测对象奶牛养殖情况调查摸底表(街办).doc

附件3:临潼区规模肉牛养殖场调查摸底表(畜牧兽医站).doc

附件4:临潼区规模奶牛养殖场调查摸底表(畜牧兽医站).doc

附件6:临潼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核查审核表 .doc

附件5:临潼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申请表(养殖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