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做好2023年各级粮食生产项目实施,充分发挥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在我区粮食生产上的应用推广,达到粮食产能稳定、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的效果,实现我区粮食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临潼区2023年粮食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服务组织(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公司、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家庭农场)。该组织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承担项目所必要的生产设备(耕、种、防、收等农机具);
4. 具有一定数量且相对稳定的多年从事粮食生产经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勇于担当、值得农民信赖不少于2名的职业农民或技术人员;
5. 具有1000亩以上粮食生产服务核心基地(有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或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的服务基地),其中主体或主要负责人承包(流转)的土地面积不少于150亩;主要实施区域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集中连片、土地平整、灌溉条件优越,交通便利。
6. 实施主体带动能力强,有能力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活动;
7. 能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有能力完成试验、示范工作。具有开展社会化服务经验且社会评价优秀的主体将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在辖区街办提出申请,由街办初审后报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央、省、市等各级粮食生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资料和现场进行评审,择优选定,并报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公示,确定为2023年粮食生产项目实施主体。
三、申报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
1. 申请书一份;
2. 合作社基本情况介绍;
3. 独立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承包地合同复印件;
5. 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6. 自有机械设备清单及自有证明复印件;
7. 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7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丹 029-83886540
联系地址:临潼区农技中心(银桥大道紫霞小区院内)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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