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结果(2023年第1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及《西安市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审办发〔2022〕18号)要求,西安市临潼区审计局对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和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健康局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调查了西安市临潼区代王中心卫生院及7家定点医疗机构的部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医保局的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情况及收支情况、带量采购等事项及区卫健局的紧密型医共体等事项进行了审计调查,延伸调查代王中心卫生院及7家医疗机构的药品加成、带量采购、死亡人员等事项。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至2022年8月底,我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三医联动”改革政策,医保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医保基金在筹集、管理、使用等方面基本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区医保局及相关部门所提供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反映相关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代王中心卫生院未建立集中带量采购合同管理台账,未对纸质及电子合同进行保存。

(二)代王中心卫生院未制定结余留用考核分配管理办法。

(三)代王中心卫生院对中药饮片均加价40%后进行销售,超过了规定的加价率。

(四)代王中心卫生院未及时对无法维修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五)代王中心卫生院固定资产存在闲置的情况。

(六)区卫健局未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

(七)引导合理分级就诊目标未实现。

(八)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临潼区36家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将医保目录备注栏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补偿支出范围的14种中成药纳入医保基金住院补偿支出范围。

(九)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临潼区22家医疗机构违规将医保目录备注栏中限参保人员门诊使用方予支付的27种药品纳入医保基金住院补偿支出范围.

(十)2022年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未及时到账。

(十一)临潼区7家定点医药机构存在串换药品情况,涉及药品29种,金额共计11,985.41元。

(十二)区医保局未严格按照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指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提出5条建议: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带量采购合同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建议区卫健局对目前我区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HIS系统进行更新升级;区卫健局加快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试点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和主管部门加强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区医保局积极向市医保局反馈医保系统中设置不完善的方面。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及相关部门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在审计期间完成了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完成了相关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