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实效,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考核工作,结合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对《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了部分修改。现区司法局对《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办法(修改稿)》进行公开意见征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2年6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83813880
邮箱:Itsfjfzk@163.com
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日
一、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办法》由原稿16条修订为21条,通过对原稿和修订稿的对比,标注出增加内容和删除内容,面向公众进行意见征集。
为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实效,区司法局6月2日通过临潼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办法(修改版)>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6月8日,未收到社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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