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国办函〔2022〕110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提升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我省、我市陆续发布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其中《西安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于2024年1月4日发布。
二、编制过程
区审改办对照市级2023版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对我区实施的备案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月4日、2月29日先后两轮书面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垂管单位共24家单位意见建议。3月27日,通过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由正文和《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部分组成。正文部分从加强和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全面优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推进行政备案与监管协同联动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清单》部分主要包括备案事项的“区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主项)、子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五个方面的内容,按照“自上而下编制,逐层向下覆盖”的要求,在市级公布的332项行政备案事项基础上,结合我区行政备案实施情况,编列我区行政备案事项275项(其中承接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设定事项201项,垂直管理机构实施事项74项) 。
《清单》公布后,区级各部门将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行政备案管理事项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临潼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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