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西安市临潼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修订后的《预案》更加具有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操性。
《预案》中提到,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应急减排措施应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指南制定。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防护提示信息,可视情况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预案》明确提出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升级和差异化管控要求,保障类企业协商减排,鼓励企业自觉调整生产周期,自愿减排。
《预案》将预警信息发布由提前24小时提升至提前48小时,并要求各部门同步发布相关信息,解决没有提前量的问题。
《预案》突出了国Ⅳ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管理,按照临潼区货车管控要求,橙色预警期间国Ⅳ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禁止在核心主城区内(秦唐大道以北、人民路以南、行者路以东、体育路-秦陵路以西,除秦唐大道外,其余均不含界限道路)上路行驶。
《预案》将原I级应急响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从强制性减排措施调整为建议性减排措施,并修改为“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研究制定并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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