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9月30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3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西安市临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为便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临潼区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各地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6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7号)正式印发,公布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714项。8月2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41号)正式印发,公布西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378项。要求9月底前编制完成各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制定过程

市级清单发布后,区审改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进行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对照《西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我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先后2次书面征求全区27家单位意见建议,并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养毅主持召开专题会讨论研究。9月7日,区司法局对清单内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9月29日,区政府2022年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通知》由正文和《西安市临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部分组成。

正文部分总体要求为将依法设定在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全市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同规则监管。明确了“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细化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公开相关内容”等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时限要求、强化监督问责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清单》部分主要包括许可事项的“区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四个方面的内容。按照“自上而下编制,逐层向下覆盖”的要求,在市级公布的378项行政许可事项基础上,结合我区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梳理明确临潼区行政许可事项256项(承接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设定事项194项,垂直管理机构实施事项62项)。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清单》公布后,区级相关部门将积极开展变相许可清查整治,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更新等工作,加强对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