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有序推进我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20〕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临潼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际,需制定《西安市临潼区2023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市资源发〔2021〕30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市资源发〔2021〕214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3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18号)等文件。
三、方案的目的任务
2023年我区应完成16个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提出制定《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等内容,2023年我区应完成16个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部分 组织领导
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区政府主导下开展,临潼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村庄规划编制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工作开展,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政策及技术指导,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秦保局、区交运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第三部分 编制计划
(一)启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各街办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要求,通过招投标方式明确编制单位,及时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各街办强化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主导地位,严格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掌握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审议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文本初稿。于2023年10月30日前通过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
(三)评审阶段(11月)。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四)规划报批和入库阶段(12月1日以后)。
第四部分 编制原则
各街道办事处应依据《陕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和《西安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引及成果规范》等相关文件及规范,进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找准解决村庄存在的建设管控、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基础和公服设施配置、生态修复等重点问题,力求规划的实用性。一是要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彰显乡村特色优势。二是要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优化功能布局。三是要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四是要强化规划管理,及时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五部分 编制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底图。
(二)规划必须体现地方特色。
(三)简明成果表达。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编制队伍。
(三)强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导作用。
(四)强化督导考核。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六)严格村庄规划建设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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