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国家医疗保障局把每年4月份定为全国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将在严格把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维护基金安全,不仅需要医保部门的强有力监管,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有力监督。在此,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向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群众发出倡议:
一、提高政治法律意识,切实转变观念,共同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社会各界要深刻认识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遵守医保规定的自觉性,通过认真学习医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医保法律意识,时刻以各类骗保行为警醒自律,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律底线、政策红线,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主动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中来,掀起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安全的热潮,共同营造良好医保基金监管氛围。
二、提高诚信履约意识,切实增强自律,共同规范医保服务行为。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主动承担起维护基金安全的法律责任及服务参保群众的社会责任,自觉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将落实欺诈骗保各项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主动接受监督并积极配合各类检查,以实际行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广大医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坚决守好医保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
各定点零售药店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要把落实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法规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主动接受监督并积极配合各类检查,以实际行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广大药店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决不为参保人员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现金提供便利,坚决禁止刷售营养保健品等非医疗物品,坚决杜绝虚开发票或串换药品、耗材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行为。
广大参保群众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坚持从我做起,不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不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不利用享受医保待遇转卖药品等,做到珍惜维护个人医疗保障待遇,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三、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切实提高监督精度,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医疗保障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医保监管新格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区医保局将继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扩大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工作,协助医保部门宣传医保政策,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进行监督。使社会义务监督员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员、维护基金安全的情报员、规范医保行为的监督员、医保民情的调研员、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络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助力我区医疗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区医保局将继续切实承担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加强协议管理和监督执法,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政策,以基金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基金监管工作,不断拓宽基金监管方式、织密织牢监管网络,以“零容忍”的态度,把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我们深知,打击欺诈骗保是一场全民战、持久战,只有全社会都积极响应,自觉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中来,才能真正让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衷心希望广大参保群众能支持和配合,主动向欺诈骗保行为做斗争,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监督医保,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29—83819625
举报邮箱:ltybjh@163.com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