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规划背景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关键举措,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要途径。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大局,是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 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2022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阶段性任务”的要求,按照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地块。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要求,在“十四五”末建成全国将建成 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到 2030年建成 12亿亩高标准农田。为全面落实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22年 5月,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用于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有序开展。2023年 9月,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西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制定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

临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有效衔接《临潼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和深入调研基础上,临潼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了《西安市临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客观评价了临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和成效,分析了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挑战,阐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临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了规划建设任务及建设标准。并在全区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等基础上,确定了在2030年前逐步把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总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办处,为今后一段时期临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较为可靠的实施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期为2021~2030 年,展望到2035年。

二、规划实施条件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十二五”以来,临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区积极组织申报并整合各方面的项目资金,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效农田等项目,提高了农田配套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升了农田产出率和效益,促进了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

“十二五”以来,根据农业农村部对“十二五”以来建成并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估结果,截止到 2022 年底,全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23.55万亩(以《临潼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划定的“三区三线”数据为基础)。其中到 2018年底前,由原国土、财政农发等相关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16.67万亩。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职能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实施,2019年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1.24万亩,2021年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3.15万亩,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2.5万亩。

临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的解决耕地零散分布、农田基础设施短缺、质量较低等问题。同时,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强耕地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粮食产能,为全区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分析

依据《临潼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划定的“三区三线”数据可知,临潼区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为 47.62万亩,占西安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 35.20%(西安市永久基本农田 135.28万亩),位于西安市第一,是西安市的主要粮仓。截至 2022 年底,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已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面积 23.55万亩,还有 24.07万亩未建成高标农田,其占到临潼区现有基本农田面积的 50.55%。待建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在临潼北部范围分布较集中,适合建设具有示范性的高标准农田,但在临潼南部山区周围存在待建区域部分地块分布较零散的情况,开展难度较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为主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健全完善投入机制,着力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化建设,切实强化科学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政府投入保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形成共谋一碗粮、共抓一块田的工作合力。

(二)科学布局、突出重点

依据《临潼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主要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筑牢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阵地。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防止土壤污染,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建管并重、良性运行

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实现综合配套,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评价,确保建设成效。完善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

(五)依法严管、良田粮用

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

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 年国务院令第 257 号);

(6)《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 2019年第 4号);

(7)《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

(8)《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陕农发〔2019〕104号);

(9)《陕西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农发〔2019〕117号);

(10)《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3月);

(11)《陕西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2022 年 1月);

(1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2)《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农建发〔2019〕3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 1 月);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国办发〔2020〕4号);

(6)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1〕5号) ;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 1月);

(8)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0〕6号);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 1月);

(10)陕西省水利厅《关于陕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陕水资发〔2021〕2号);

(11)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农发〔2021〕63号);

(12)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主推模式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107号);

(1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2021年 10月);

(1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农发〔2021〕 77号文)。

(三)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3)《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

(5)《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

(6)《渠道防渗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2020);

(7)《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18);

(8)《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

(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10)《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

(11)《农业机械田间行走道路技术规范》(NY/T2194-2012);

(12)《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

(13)《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

(1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15)《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DB61T943-2020);

(16)《陕西省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陕发改项目〔2017〕1606号)。

(四)相关基础资料

(1)《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2)《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3)《西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四、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临潼区将以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为主要目标,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高产量的口粮田,满足人们粮食和食品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筑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至 2025年建设目标

确保到 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32.77万亩(2023-2025年期间需新建 9.23 万亩),累计改造提升 3万亩高标准农田(2023-2025年期间需新建 3万亩),规划期内,累计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5万亩。

(二)至 2030年建设目标

确保到 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47.62亩(2026-2030年期间需新建 14.84万亩),累计改造提升 8.6万亩高标准农田(2026-2030年期间需改造提升 5.6万亩),规划期内,累计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8万亩。

(三)2035年展望

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到 2035 年全区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实现进一步提高,绿色生态农田、数字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为现代农业赋能。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逐步实现数据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建成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等农产品安全保障基础。

表2-1 全区高标准农田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属性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到 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2.77万亩

约束性

到 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0万亩

到 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7.62 万亩

到 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60万亩

2

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2023-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

预期性

2023-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万亩

预期

3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

预期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

田产能的平均水平

预期

4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10.00%

预期性

5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100.00%

预期

第三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分区

根据临潼区区域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土条件、耕作制度等因素,按照自然资源禀赋与经济条件相对一致,粮食作物生产与农业区划相对一致的原则,将临潼区为渭河平原区、黄土台塬区、骊山丘陵区共 3个区,各建设分区的分布一览表如下表所示。

表3-1 各建设分区的分布一览表

序号

分区名称

涉及街道名称

基本农田面积

(万亩)

备注

1

渭河平原区

徐杨街道、栎阳街道、新市街道、雨金街道、任留

街道、交口街道、油槐街道、相桥街道。

26.8


2

黄土台塬区

西泉街道、行者街道、新丰街道、何寨街道,秦陵街道、代王街道、零口街道、马额街道、铁炉街道。

15.37


3

骊山丘陵区

斜口街道、仁宗街道、穆寨街道、小金街道。

5.45


小 计

47.62


二、分区建设重点

(一)渭河平原区

冲积平原区主要涉及徐杨街道、栎阳街道、新市街道、雨金街道、任留街道、交口街道、油槐街道、相桥街道共 8个街道。

该区域地势低阔平坦,区域内农业生产存在灌排条件不完善、灌溉方式落后等制约因素。过去几年水利工程建设在提高该区防洪标准的同时,着重于灌排泵站等骨干设施建设,而对排水沟渠治理等配套建设不到位,特别是田间工程损毁严重,灌排矛盾十分突出。加之大水漫灌、串灌等落后的灌溉方式,使得该区土壤板结逐渐加重,土壤肥力逐渐衰退。

根据临潼区经济发展要求和农业规划要求,该区灌溉和排水工程规划的重点是以田间工程建设为主,完善灌排控制和配套建筑物工程,发展现代高效灌溉技术,推广节水农业,提高农作物单产,促进农民增收。通过推行深耕深松、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配方施肥等措施,保护土壤健康。

(二)黄土台塬区

黄土台塬区主要涉及西泉街道、行者街道、新丰街道、何寨街道、秦陵街道、代王街道、零口街道、马额街道和铁炉街道共 9个街道。该区域水资源较为短缺,该区建设重点,应加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恢复并扩大蓄水工程调蓄能力;改建渠系配套工程,提高渠系输水能力;新建部分提引水工程,扩大灌区受益面积,对少数靠天收的农田,力争有水可灌,提高灌溉保证率。同时通过推行深耕深松、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配方施肥等措施,保护土壤健康。合理确定路网密度,配套机耕路、生产路,修筑机械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

(三)骊山丘陵区

骊山丘陵区主要涉及斜口街道、仁宗街道、穆寨街道、小金街道 4个街道。该区建设重点,应合理划分、提高田块归并程度,满足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需要。因地制宜修建水平梯田,实现耕地田块相对集中、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一般达到 25cm以上。宜建设小型蓄水设施,提高雨水和地表水集蓄利用能力。同时通过推行深耕深松、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配方施肥等措施,保护土壤健康。合理确定路网密度,配套机耕路、生产路,修筑机械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农田林网布设应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衔接,合理修建截水沟、排洪沟等工程,达到防洪标准,防治水土流失。

三、建设任务

临潼区 2023年~2030年期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24.07 亩,累计改造提升8.6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 万亩。

临潼区 2023 年~2025年期间,规划建设 9.23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3.0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同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3万亩。

临潼区 2026年~2030年期间,规划建设 14.8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5.6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同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5万亩。

综合考虑各分区耕地资源、水资源、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农业“两区”面积以及粮食产能等因素,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兼顾均衡,确定各街道办新增建设、改造提升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地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变化情况,可按照程序对各街道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行动态调整。临潼区 2023年~2030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年度实施计划,见表 3-2、3-3。

表3-2 2023 年~2030 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年度实施计划表

规划年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万亩)

2023

西安市临潼区 2023

年 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雨金街道任陈村、西关村,油槐街道余家村、南张村、南李村、南杨村、昌寨村、油街村、耿西村,相桥街道八里村、北孙村、南孙村、湾刘村、田市

3.00

2024

西安市临潼区 2024

年3.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栎阳街道东庙村、义和村、南寨村、卷子村、安李

村、朝邑村、栎阳村、瓦郑村、胡张村、观高村、齐家村;相桥街道任家村、姚家村、新李村。

3.08

2025

西安市临潼区 2025

年3.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市街道南程村、大刘村、孙陈村、新市村、焦范村、盐店村、走马村、郭桥村、马庄村;雨金街道

北湃村、夏柳村、高韩村。

3.15

2026

西安市临潼区 2026

年2.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市街道郝邢村;雨金街道东关村、任陈村、新集村、照渠村、粉刘村、胡门村、西关村、雨金村;交口街道交口村、孙赵村、安屯村、念杨村、新民村、权中村、营仁村、郭阳村、高铁村。

2.92

2027

西安市临潼区 2027

年3.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徐杨街道公义村、奎杨村、尚寨村、屯刘村、巨合村、徐杨村、新华村、邓王村;任留街道任留村、垣头村、韦家村;油槐街道余家村、南张村、南李村、南杨村、昌寨村、槐李村、油街村、白家村、石家村、耿西村;代王街道上邢村、代王村、北李村、北郭村、安沟村、宋家村、山任村、岩王村、庙刘村、庞岩村、房家村、斜杨村、李河村、桥王

村、纸李村、西柳村、门家村。

3.29

2028

西安市临潼区 2028

年2.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丰街道三育村、严上村、刘寨村、坡张村、姚罗村、席家村、梁赵村、樊赵村、湾李村、皂安村、长条村、鸿门村;零口街道三府村、冯李村、北潘村、北牛村、南韦村、大寨村、孟塬村、王庙村、范家村、西段村、西洼村、零口村、零塬村;马额街道冢王村、南庙村、南王村、吴家村、宁家村、硷底村、英李村、荣村、马家村、马额村;铁炉街道下刘村、南韩村、岩张村、斜韩村、柳家村、贾

家村、铁炉村。

2.92

2029

西安市临潼区 2029

年3.1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斜口街道付家村、代张杨村、岳家沟村、杨寨村、枣园村、柳树村、洞北村、洪庆村、白鹿观村、窑村、韩峪村、马斜村、骊山新家园社区居委会、高沟村;仁宗街道仁宗村、庄王村、玉川村、芋坡村、茨林村;穆寨街道三庙村、业池村、东岳村、王湾

村、穆柯寨村、西岳村、门岩村。

3.19

2030

西安市临潼区 2030

年2.5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西泉街道东赵村、兴王村、坡底村、宣孔村、桑园村、椿树村、西泉村、贾村、魏庄村、麦王村;行者街道下朱村、北庄村、小寨村、张行村、白庙村、行者村、西沟村、西河村、马坊村;何寨街道何寨村、圣力寺村、孙家村、季家村、庙柳村、樊曹村、河西村、皂盐村、董家村、马寨村;秦陵街道上陈村、孙马村、杨家村、毛家村、砖房村、秦俑村、秦陵村、鱼池村;小金街道安庙村、小金村、欠湾

村、毛湾村、炮岭村。

2.52

合 计

24.07

表3-3 2023 年~2030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年度实施计划表

规划年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万亩)

2023

西安市临潼区 2023年 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新市街道郭桥村,交口街道安屯村,油槐街道白家村、石家村。

1.00

2024

西安市临潼区 2024年 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交口街道交口村、念杨村、权中村,高铁村。

1.00

2025

西安市临潼区 2025年 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栎阳街道南寨村、瓦郑村、观高村、齐家村。

1.00

2026

西安市临潼区 2026年 1.2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徐杨街道奎杨村、屯刘村、徐杨村、新华村;新市街道大刘村、郭桥村。

1.20

2027

西安市临潼区 2027年 1.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相桥街道任家村、北刘村、张八村、相桥村。

1.10

2028

西安市临潼区 2028年 1.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油槐街道余家村、南杨村、槐李村、白家村、石家村、耿西村。

1.10

2029

西安市临潼区 2029年 1.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相桥街道姚家村、新李村、枣张村、神东村、铁王村。

1.10

2030

西安市临潼区 2030年 1.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小金街道安庙村、小金村、欠湾村、毛湾村、炮岭村。

1.10

合 计

8.6

第四章 投资匡算和资金筹措

一、投资匡算

工程投资匡算主要依据西安市和临潼区以往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统计,综合考虑临潼区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采用亩均投资的办法进行匡算。

临潼区2023~2025年度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按照亩均投资 1500 元进行估算,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项目投资也按照亩均投资 1500元进行估算。

临潼区 2023~2025年度规划建设 9.23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3.0万亩高标准农田,总投资初步估算共 1.8345亿元。

临潼区2026~2030年度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按照亩均投资 2500 元进行估算,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项目投资也按照亩均投资 2000 元进行估算。2026~2030 年期间,规划建设 14.8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5.6万亩高标准农田,总投资初步估算共 4.83亿元。

临潼区规划到 2023年~2030年期间建成高标准农田 24.0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8.60万亩,临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2030 年)总投资估算共 6.6645亿元。

二、资金筹措

在资金筹措中重点充分利用好中省资金进行新建和改造提升。并积极拓展高标准农田投资途径:包括用好高标准农田“两项指标”;整合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拓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来源;发挥金融支农作用,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引导各类社会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企业自筹和受益农民投工投劳。

(一)积极争取中央与省财政支持

密切跟踪国家和省政策导向,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装和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和陕西省各行业部门支持,充分利用好中省资金进行新建和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

(二)提高市、区两级配套资金

市区应调整优化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大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调整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用好高标准农田“两项指标”,确保所得收益继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大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调整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

(四)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资金

将乡村振兴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规划,避免出现重复投资建设。鼓励乡村振兴收益建设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也可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五)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投资

发挥金融支农作用,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引导各类社会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地方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要求项目水利投资原则上不低于总资金的 60%,土壤改良亩均投资原则上不低于 200元,示范区亩均投资原则上不低于 2500元,各年度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根据当年实际可进行调整。严格落实任务和资金一致,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资金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投入成本标准体系,对管护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2.规范报账程序,加强会计核算。建立统一的报账模式、规范的运行流程,严禁手续不全报账,严禁虚假报账。

3.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应有效益。

4.是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在立项前、实施前采取宣传单、张贴公示等形式将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及数量、资金等情况向项目区群众进行公示。

5.项目竣工后,设立永久性公示牌,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第五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预期平均提高 1个等别左右,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预期平均提高 0.5个等别左右。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预期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 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预期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 50公斤左右,节水、节能、节肥、节药、节劳效果显著,预计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 500元。

2023年~2030年规划期内,临潼区规划建设 24.07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8.6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主要作物为小麦、玉米等。

根据《陕西省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工作技术指南》,经初步计算,高标准农田新建增加的产能 2407 万公斤,改造提升增加的产能 430万公斤;每年预期可增加粮食综合产能共计2837万公斤左右,每年直接或间接增收节支约 1.6335亿元。

同时,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出效率,增加土地流转收入,拓宽农民就近就业增收空间,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极大地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

二、社会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以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将得到较完善的配套,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成网,全区内绝大部分耕地将成为“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耕作田;加之大力推广和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提高,从而增加耕地产出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以后,将形成完善的田间道路系统和灌排系统,有利于推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使得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另一方面,规划实施后,农民可充分利用完善的农业生产设施,发展多种经营,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从而增加收入。

通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经营基本可以实现规模化、机械化,使得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率下降。可以为发展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创造了有力的条件,真正地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

三、生态效益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大大提高灌溉保证率、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国家的粮食安全、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同时,高标农田的建设,将增加和改善灌溉面积,节约灌溉用水,从而增加生态用水,对改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也具有重要意义。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通过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将有效地改善规划区的整体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