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促进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部署和市民政局《关于下发“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区民政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担负着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等职责。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服从和服务于“创名城,建强区”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平安和谐临潼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十一五”期间,我区已建立健全了以城乡低保为主体,以临时救助为辅助,以医疗、住房、教育资助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城乡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区城乡低保覆盖面逐年扩大,实现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230元,月人均领取补助金提高到2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50元提高到785元,月人均领取补助金提高到65元;目前,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4413户9420人,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2451万元;农村低保户8391户28597人,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2168.28万元。同时,积极实施了分类施保和年度复审及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使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日趋完善。“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共帮助全区987名城乡大病患者解决看病难问题,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43.7万元。同时,为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为城市低保对象减少城市合作医疗费用,确保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能够享受合作医疗待遇,从而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通过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和及时提高救助水平,共救助大学生1140余名,发放助学金460余万元,确保了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三是灾害救助应急体系不断完善,救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我们加强了救灾防灾和抗灾工作力度,制定并完善了《临潼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加强了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了抵御自然的能力。救助灾民和农村特困户10万人次,扶持3000户灾民和特困户建房。特别是有效应对了“5.12特大地震灾害”及洪涝灾害,提升了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增强了防灾减灾意识。四是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强。五保供养标准由最初的每年每人650元提高到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88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3080元,保障了五保对象基本生活。2009年共为在册五保供养对象743户784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187.7万元。改扩建乡镇敬老院4所,新建农村区域性敬老院2所,通过实施敬老院改扩建项目,使五保集中供养人数达到241人,集中供养率为33%。五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十一五”期间,我们加大了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新站并按照救助管理的要求进行了装修,完善了各项救助管理制度,是救助服务水平得到提高。每年接待救助约1300余人次,实际资助约130余人,协调救治无主病人60余人。积极开展上街主动救助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社区建设成就辉煌。
一是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十一五”期间,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配合区纪委在44个村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二是社区建设工作成就辉煌。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卫生、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普遍进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由原来的每月500元提高到了800元。全区29个社区全部达到了“一部三室三站”的建设标准。三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近年来,通过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已建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个,社区服务站17个。四是顺利完成第七次村委会和第三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三)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共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一五”期间,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并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二是广泛开展“解三难”活动,帮助部分优抚对象脱贫致富;三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积极组织开展双拥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军地篮球赛、退伍老兵先进事迹报告会及召开军政联欢座谈会等形式,丰富了部队官兵的文化生活。四是加大了退役士兵培训力度,稳步推进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48名城镇退伍士兵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55.3万元。五是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全面完成,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通过开展“构建和谐军休家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2009年,区军干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民间组织管理更加规范,社会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一是民间组织管理得到加强。积极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的发展,累计登记各类民间组织150多个。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指导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区划地名工作取得较好成绩。通过开展撤乡设街办工作,使全区街道办事处已达到20个,大大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通过持续推进“四城联创”和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完成了对城区街道指路牌、路标的集中整治和修复工作及城区街名、路名的命名、更名汇总工作,编制了地名规划书。完成了西咸线、西渭线的勘界和地名规划书的编撰及西安城区图临潼部分的标注工作。多次被市民政局评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婚姻登记工作不断规范。加强《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实现了上网登记,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服务对象。2009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四是殡葬改革工作进展顺利。不断提高火化率,巩固平坟还耕成果。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强化规范殡葬市场管理。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的组织引导工作,从未发生不安全事故,未发生投诉事件,做到了平安清明。严格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工作,做到管理有序。
(五)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大了孤老残幼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
“十一五”期间,通过全区福彩人的不懈努力,福彩发行工作成绩斐然。电脑彩票年销量从2006年的1240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2160万元,募集福彩公益金也从2006年的103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160万元,全部用于福利设施建设,有力的推动了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管,使福利企业做好安置残疾人和自身发展工作;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了各项为老服务工作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年人的优惠待遇得到全面落实;积极推进慈善事业,成立了临潼区慈善会,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工作,为山区修建慈善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二、“十二五”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保障民生、发展民主、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民主、稳定和谐和文明进步,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和谐临潼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区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使民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更加科学,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支撑条件更加完备,发展后劲更加坚实,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全区民政事业均衡协调发展。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农村居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提高;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新建区级中心敬老院,到2015年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5%以上;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发展,大力开展社区为老服务工作,初步形成社会福利事业多元化发展新格局;全力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主政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社会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民政事业发展水平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十二五”工作规划
围绕上述目标,“十二五”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把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着力健全"政府主导、民政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各项救助相配套,覆盖整个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依托乡街搭建“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作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快区街(乡)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为社会救助体系的良好运转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增加五保供养机构数量,改善服务设施条件。国土、规划、建设、交通、电力、水务等部门要给予税费减免和政策优惠,使五保集中供养率逐年提升,到2015年全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5%以上。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资助低保对象参保参合、实施分类救助、慈善援助等有效形式,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帮助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体看病难问题。积极推进医前、医中、医后相结合的救助模式,逐步做好医保、合疗报销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方便和满足困难群众的医疗需求。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力度,解决边缘群体因病、因灾或因子女上学等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困难。区财政预算每年列支不低于100万元,用于社会临时救助,提高救助能力和水平。继续搞好教育资助和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子女顺利入学就读。
(二)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全面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加快灾害应急救援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区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和综合协调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灾害救助投入机制,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确保灾后救灾款物快速调拨到位。不断强化科学救灾理念,继续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和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强化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按时完成因灾倒损民房的恢复建设任务,妥善安排好灾民及困难群众的生活,努力把各种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要扩容改造区级救灾仓库,增加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保障救灾所需物资的峰值供应。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提高群众避灾自救能力。到2015年建成区级宣传教育展、街乡宣传教育所、城乡社区宣传点网络,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国土、规划、城建等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继续实施好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增强困难群众防灾抗灾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到2015年,要建成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各街乡要建成不低于6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所有城市社区建成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服务活动场所,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社区服务活动场所。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积极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村多社区”、“多村一社区”的试点工作,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规范社区管理,严把社区工作准入关。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落实社区工作者养老、医疗保险纳入社会统筹政策,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加大培训力度,区级每三年对社区工作者轮训一次。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务工作者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社区党建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探索村干部述职述廉等工作激励机制和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城乡居民自治制度,规范选举程序,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村民的各项民主权利,特别是对公共性事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形成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以养老服务为重点,多元化投入、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面向社会公众的社会福利体系。健全完善老龄工作"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综合协调机制,强化涉老部门职责,努力形成老龄工作合力,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水平,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立完善的养老机构建设管理统一标准,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运营方式,大力兴办老年福利事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福利机构,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力争到2015年全区养老床位拥有率超过25‰。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家庭寄养和收养等孤儿养育措施,逐步提高孤儿救助标准,全面落实养育、教育、医疗等儿童社会福利政策。加大福利彩票投注站规范化建设力度,使全区福彩投注站逐步实现100%规范化建设目标。
(五)进一步加强国防建设支持体系。加快完善以双拥共建为带动、政策法规为保障、深化安置改革为动力、国家抚恤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国防建设支持体系。进一步密切地方和军队的关系,探索完善军地共建的体制机制,拓宽双拥工作的领域范围,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办法,夯实双拥工作的社会群众基础,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不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着力解决好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保障优抚对象享有适当优厚的待遇,确保优抚对象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积极实施残疾军人优抚金“一卡通”工程,探索实现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机制。认真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就业培训,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保障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军休干部分散安置管理新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和医疗待遇得到落实。认真研究优抚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力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破解难题,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六)进一步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以培育发展为基础、提升能力为核心、管理监督为手段、作用有效发挥为目标的社会组织建设体系,基本形成体制顺畅、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社会组织管理格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有效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着力培育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大力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支持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规范行为、协调关系的积极作用。
积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勘界工作,推进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区级行政区划和新设街办的建设工作,促进城乡社会统筹发展,适应城市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建设完善城市路牌、门牌设施,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建立行政区划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全区社会发展和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体系,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大力推行火葬、改革规范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和封建迷信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平坟还耕工作,坚决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墓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快区殡仪馆搬迁工作进度,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
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救助工作。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信息管理、规范登记程序,加强婚姻法执法力度,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依法规范收养工作,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救助管理网络体系创新救助办法手段,改善救助设施条件,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重点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到2015年要完成救助站改扩建任务。
(七)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市发[2010]09号)精神,我局积极同省市民政部门衔接,并结合全区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十二五”民生工程项目。主要涉及优抚对象休疗中心、区级救灾仓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区救助管理站、区级中心敬老院、区殡仪馆搬迁、区级社区服务中心、街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农村社区服务活动场所等10个项目,共投资2亿余元。到2015年,建成区级敬老院,使全区农村五保供养率将达到65%以上,全区养老床位拥有率超过25‰;建成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全区23个街乡全部建成不低于6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社区服务活动场所;救灾仓库建设及救灾物资储备达到峰值供应;社会福利社会化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休疗条件和和谐军休家园建设得到加强。
四、加强领导,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把民政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社会救助、城乡社区建设、灾害应急救援、社会福利等重点民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各街乡和有关部门对于民政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慈善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努力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二)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和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将民政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合理安排好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不断增加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特困群众和优抚对象的生活权益。要用足用活国家赋予民政部门的福彩发行、慈善募捐、开展福利生产等优惠政策,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加强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民主决策、责任追究、目标管理、监管报告等长效机制,确保民政资金规范运行。把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坚决杜绝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提高资金管理监督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民政组织机构建设,研究解决基层民政部门财务管理、老龄工作等业务领域的人员编制问题,以民政工作站建设为基础,健全基层民政组织,做到有适应工作任务需求的编制,有满足为民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办公设施全,规章制度全、文档资料全、信息员队伍全。建立民政信息监督员年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奉献型、学习型、务实型的民政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理念,大力发扬"孺子牛"精神,为构建和谐临潼作出新的贡献。
(四)进一步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各级关注民生的大好机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设一批社会救助、灾害救援、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各街乡要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敬老院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力度,以项目建设带动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数字民政建设,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改善民政工作条件,实现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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