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2〕58 号
| 西安市临潼区王正宁食品加工店未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西安市临潼区王正宁食品加工店 | 9261**********NB8C
| 王正宁 | 2022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临潼区王正宁食品加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贰仟零肆拾圆(¥2040.00)元;2没收其违法所得玖佰陆拾圆(¥960.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2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