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宏钰

临人社函〔2024〕147号

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的复函

龙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服务业女职工休息权益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保障服务业女职工休息权益问题的关注和建议,我单位非常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目前,国家已出台一系列女职工休息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我省也制定了《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关于女职工休息、经期、孕期、产期权益保护的省市级法规政策,女职工休息权益问题,这不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见解深刻、针对性强,给予我们很好的启发和帮助。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更好的保障服务我区女职工:

一是大力宣传和培训维护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我们将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发挥人社进园区职能,进企业普及女职工服务业女职工保障休息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普法力度,使广大女职工充分了解自己的休息权益和维权途径。同时,我们还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与区总工会合作的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加大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利用典型案例进行法律解读,让更多的女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加大在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保障服务业女职工案件等法律服务过程中,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矛盾化解工作。加大23家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和作用,通过公布电话、发放信息公示卡等方式,畅通与企业和劳动者沟通渠道,针对女职工与企业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选派有耐心、有经验的调解员全程跟进参与调解,利用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护航,对双方已经签订和解协议的应敦促企业尽快履行协议,及时全面的保障女职工权益。同时,我们要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为保障服务业女职工通过互联网络解决矛盾提供便捷通道。

最后,我们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女职工休息权益保障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我们也希望与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推动服务业女职工休息权益保障工作的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