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张林
临开函〔2024〕42号
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复函
周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骊景美舍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西安市老旧住宅小区加建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单位负责、业主自愿、因地制宜、简化手续、试点先行”的原则,支持相关单位开展老旧住宅小区加建电梯工作,改善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目前西安市划定试点范围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等6个区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程序分为:确定实施主体—进行项目申报—项目初审—计划下达—组织实施—初步查验—联合查验7个步骤进行。目前,临潼区还未列入西安市加装电梯试点单位,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待政策出台后及时联系告知您。
感谢您对开发区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