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关于对区人大十九届第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高少军

西公临函〔2024〕69号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

关于对区人大十九届第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复函


宁新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S209省道马额段平交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局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接到建议后,我局党委非常重视,成立了以李涛副局长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第6号建议交由交警大队办理。我局针对建议内容结合征求您提出的意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积极落实,现就提案的办理情况做如下回复:

一是关于给S209县道荣村路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经我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勘,依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中关于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条件,该路口暂不适宜安装交通信号灯。下一步,我局将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该路口的警示桩、交叉路口标志以及爆闪警示灯,保障周边群众的出行安全。

二是关于给S209县道英李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经我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勘,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中关于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条件,我局已经向区政府打报告申请交通信号灯的安装经费,待经费拨付到位后,及时安装。

欢迎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