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对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C

签发人:范相辉

临农函〔2021〕149号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对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7号

建议的复函

邢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更大的力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话题。这也意味着“三农”工作的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2021年区委区政府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三农”领域短板,全力推进农

业农村现代化。

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引领乡村振兴发展。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区委农办、区委振兴办和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根据全区乡村振兴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项目支撑,协同推进,初步形成了我区狠抓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两个意见(即:《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和20个具体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融合发展以及规划布局提出了工作意见、发展目标和工作举措。

二、干好“十项重点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坚持“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在区委和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配合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纵横对比分析,找准弱项短板,将“十项重点工作”和“十四五”规划贯通落实。同时,继续加大农旅发展环境整治力度,抓好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分类处理、厕所改造、卫生设施改进等项目建设,积极提供要素保障。

三、分批示范实施,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2018至2020年为第一阶段。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街办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支撑乡村振兴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特色村镇和优势特色都市农业总体布局基本完成,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全面铺开,现行标准下的脱贫攻坚以及巩固工作全面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2021年到2022年为第二阶段。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农业农村现代化初步显现,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3年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一体化融合型西安大都市东部新城全面崛起;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乔柳杰 8381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