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B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苗 吉
史雪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椿树村东南组去郭王组的村村通道路硬化的建议》(第4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乡村道路建设的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交运局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椿树村东南组到郭王组之间的道路属于等外路(非高速公路、等级公路、通村公路)。按照相关规定,此类道路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养护和管理。为切实解决椿树村、郭王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经多方沟通协调,目前暂无相关道路建设项目。对于后续工作,我区拟定了三套方案。
1. 由西泉街办、椿树村、郭王村及村民自筹资金进行建设,报区交运局备案。
2. 西泉街办拟定道路建设计划报区交运局,由区交运局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
3. 西泉街办向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申请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由相关部门争取上级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
目前,已安排区交运局持续跟进,结合实际,综合运用上述三项措施,协调指导道路建设工作,方便群众出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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