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张军科

临市监函〔2024〕39号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刘颖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保障基本药物需求及种类范围狭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们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药品经营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对于基本4+7药品常出现供应不及时替代药品不足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加大常用药品储存供应,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采购、储存、供应药品质量安全。

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大,2024年度我们将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安排,一是持续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强化案件查办,优化协同联动,保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二是全面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动态监管,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三是持续深化药品监管改革,更好提升药品质量水平,优化药品监管政策环境,营造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生态。四是夯实药品监管能力基础,加强智慧化监管平台的运用,不断提升药品监管现代化水平。

在此,代表全局领导干部对您关注药品安全,关心药品监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