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C

签发人:苗 吉

临政函〔2024〕31号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复函

九三学社:

贵社提出“关于在我区发展露营产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人们休闲体验方式多样化和亲近自然的需求快速增长,近郊露营成为城市休闲的热门选择,露营相关产业迎来蓬勃发展。在我区大众选择的露营地点主要在河堤路沿岸等开放共享区域,斜口街办白鹿观村“湖畔星空营地”是一家发展较为完善的露营服务场所。目前,我区露营产业发展相对不足,主要原因是受秦岭生态保护、土地性质等多种因素影响,尚未形成规模。

二、相关政策

2022年,由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等14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露营旅游休闲是指在户外使用自备或租赁设备以休闲游憩、运动娱乐、自然教育等为主要目的,在有明确范围和相应设施的营地场所驻留的活动。

开展露营活动要遵循相关法律制度。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科学利用、严格监管、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秦岭范围内的人员,应当爱护秦岭生态环境,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进入封闭区域;

(二)违反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管理规定;

(三)破坏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非法野外使用明火;

(五)随意丢弃废弃物;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陕西省秦岭地区农家乐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禁止在核心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开办农家乐,禁止占用耕地、林地、河道、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开办农家乐,禁止在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范围内开办农家乐。”

三、下一步工作

(一)在科学编制规划和行业标准上下功夫。统筹资源禀赋、客源市场、交通区位等条件,以促进露营产业发展为重点,制定露营产业专项发展规划,明确空间布局、建设重点和主要任务,做好露营产业发展的宏观引导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制定行业标准,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露营营地建设、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保、服务、生态等地方标准,引导露营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在培育露营集群和品牌效应上下功夫。注重引进增量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单个项目的引进与集群发展相结合、实体项目推进与品牌设计推广相结合,发展骊山休闲游憩和渭河生态景观露营项目,创建一批融休闲、餐饮、住宿为一体的露营集群。

(三)在创新经营理念和发展模式上下功夫。一是采用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当地居民利用自有闲置资源积极参与露营经营和服务。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露营产业建设,推动露营产业发展。二是引导露营服务行业因地制宜,明确定位,依托特有营地资源开展多种特色服务,打造特色营地和露营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借助“营地+”思路,形成经济叠加效应。可依托营地链接文化旅游、亲子教育、购物休闲、农业种植等不同产业,探索“营地+景区”“营地+亲子活动”“营地+研学”等多种形式,促进乡村经济的多样化发展,带动劳动力就近就业。

(四)在加大人才培育和宣传营销上下功夫。发挥现有露营产业带头人传帮带作用,培育一批有情怀、有思想、有经验、有作为的露营产业运营人才;支持高校毕业生回乡进行露营产业创业,造就一批守法纪、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诚信的管理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的知识和能力,为露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人才保障。综合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展示营地体验、客群营销互动等方式,吸引潜在客户。根据游客需求开发一定的休闲度假产品和主题活动,炼好内功,提升自身口碑,做好内外营销,多渠道提升露营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后,衷心感谢贵社对临潼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关注临潼各项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日